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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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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旗下基金

上述基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857122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7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76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3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1年4月2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更正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旗下82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含本基金)。

2021年3月20日发布了《嘉实价值发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调整了本基金开放期设置。因工作疏忽,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未含有存托凭证投资,现对《基金合同》进行如下更正:

一、“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二、投资范围”更正为: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三、投资策略”中的 “(三)股票投资策略”更正为:

……

“5、精选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经上述 4 个步骤精选出来的投资标的,比较个别机会的投资收益及潜在风险,精选风险与收益匹配的投资标的构建投资组合。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三、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四、投资限制”中的“1、组合限制”更正为: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四、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四、估值方法”更正为:

……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执行。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

五、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进行相应更正。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关于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500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4月21日起,本公司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500ETF(基金代码:159922)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