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7版)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56.16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认为,《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月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天健事务所专项审核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西配楼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22、议案23、议案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京东集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受疫情管控影响,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 话:(010)84115629
传 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林阳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北京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0.00股,以该股本总数为计算基数,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8,800,000.0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3.74%。公司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整体上合乎相关制度、法律规范的要求,没有发现违规、违章、违法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关于修定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八)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了《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十)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工商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8.00亿元,并对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12.00亿元,在此授信额度下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远期业务、票据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9.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票据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授信期限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北京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20.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远期业务、票据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叁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对公司提供授信额度18.00亿元,并同意在该行办理相关信贷业务,授信及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及远期等信贷业务,期限为贰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中信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共20.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黄金租赁远期、法人账户透支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光大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9.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远期业务、票据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至25.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远期业务、票据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1年度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兴业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25.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3年)、商票贴现、黄金租借等,本决议在下次决议生效前持续有效,可续接使用。
关联监事王正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农业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8.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远期业务、票据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公司办理综合授信额度6.00亿元整,在此授信额度下可办理各类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壹年。本笔授信供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公司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广发银行对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20.00亿元,在此授信额度下可办理各类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等,期限为壹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可占用此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汇丰银行对公司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授信品种主要为贵金属贷款业务,期限不超过壹年。该授信拟供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共同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浙商银行对公司开展综合授信额度20.0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远期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期限为壹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华夏银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进行综合授信,期限为壹年,总授信额度为3.0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法人账户透支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交通银行对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合作,授信额度为20.00亿元,授信期限为贰年,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借业务等相关银行融资类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万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监事所承担的职责,2020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797,475.51元。每位监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利润分配时,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期初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22,287,498.7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500,156,147.72元,提取盈余公积40,890,505.47元,2020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81,553,141.04元,比期初数增加459,265,642.25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0.00股,以此股本总数为计算基数,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8,800,000.0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3.74%。分红完成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78,528,689.50元。公司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整体上合乎相关制度、法律规范的要求,没有发现违规、违章、违法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关于修定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发生变更,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20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设立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店。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S-AR03-004。
分公司负责人:陈雄伟。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完善公司管理体系,适合公司发展及市场变化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外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发展所需,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新设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未新增直营门店,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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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开店期间为2021年第一季度。
(二)关闭门店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不存在关闭直营、加盟门店的情况。
二、报告期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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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加盟门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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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经营行业分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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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受疫情影响,服务费收入有延迟,导致今年增加899.66%。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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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