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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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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版)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3.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0年6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终止, 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17年7月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2018年6月14日已将累计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4845K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发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四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四位独立董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汇总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建新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96,65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54,490.91万元,所有者权益 4,422,811.41 万元,营业收入 5,428,951.16 万元,净利润 172,867.67 万元。(未经审计)

2.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桂生

成立日期:1995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365万美元

公司类型:港澳台合作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628.73万元,所有者权益4,803.51万元,营业收入4,137.17万元,净利润1,317.19万元。

3.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永干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 9,44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地籍测绘;工程测量;车辆租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701 万元,所有者权益30585万元,营业收入147692万元,净利润10760万元。

4.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林

成立日期:1988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压力管道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20万元,所有者权益10,120万元,营业收入13,362万元,净利润3,213.7万元。

5.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依秋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19日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业成套设备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调试;金属结构件、空调、采暖、制冷设备制作安装;土建及装饰装潢工程、电梯、行车安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以下包含):城市道路工程、内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燃气贮罐场、燃气管道、调压站、热力工程;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以上相关设备、材料的销售;土石方、非开挖管道定向穿越工程施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461.70万元,所有者权益7,784.33万元,营业收入41,835.45万元,净利润203.66万元。

6.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学聪

成立日期: 2000 年0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企业投资,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生产制造各类泵、阀、电机、超声水表、流量计、控制柜、智慧水务集成系列产品、成套供水集成系列产品、排污系列产品、暖通系列产品和消防系列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的安装,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汽车销售,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66,942.48万元,所有者权益198,634.11万元,营业收入162,077.59万元,净利润33,414.34万元。(未经审计)

7.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锡淼

成立日期:1993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国内贸易、投资咨询、水泵及控制箱、阀门、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环保建设工程、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7.29万元,所有者权益103.42万元,营业收入221.10万元,净利润11.24万元。(未经审计)

8.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雪华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钢材、建筑材料、净水器的销售;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水泵、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电控柜、橡塑制品、节能产品的设计、开发、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水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审后资产总额:3,195.49万元,所有者权益:3,059.87万元,营业收入5,459.27万元,净利润:237.2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是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50%股权。

3.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4.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5.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6.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7.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8.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王道光先生为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3、4、5、6、7、8、9、10、11项议案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5、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公共交通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6: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桂蕾 刘剑波 电话:0791-85234708

传真:0791-8524708 邮编: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