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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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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71.81%,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61.03%,主要系本期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98.68%,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09.42%,主要系本期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43.04%,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44.53%,主要系预收货款本期向客户转让商品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58.03%,主要系上年度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44.39%,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9、其他收益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31.63%,主要系本期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52.94%,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93.87%,主要系上期因疫情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2468.26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投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8697.56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2021年4月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91,9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以48.36元/股过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为包括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先生、财务总监李小璐女士、以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俊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徐俊女士在内的43名核心员工。除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先生、财务总监李小璐女士、以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俊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徐俊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1,947股,占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的0.018%。报告期内,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份额未发生变更。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86,663.3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456.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28.0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31,600.00万元(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188,84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6,663.37万元,加上2018年江苏洽康股权转让收回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176.6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30,651.46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21年3月31日余额合计为41,828.09万元。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 1,3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 12,632,075.47 元(不含税),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7,367,924.53 元。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 2,206,255.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5,161,668.80 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33,626.2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81.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482.7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47,490.00万元(2020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132,516.17万元加上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20.62 万元(该部分款项通过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账户进行转账,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后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626.2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99,110.51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 862.28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21年3月31日余额合计为 99,972.79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及新会计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故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汪大联 李姚矿 徐景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