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中信银行”)已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刊载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受中信银行董事会委托,单独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1日提出《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中信银行董事会。中信银行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中信银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规章和监管规定,拟修订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及说明》已经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执行董事或其授权代表,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要求(如有),对本次章程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作相应调整。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及说明》全文详见2021年3月25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此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需要累积投票。

(2)关于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定,结合本行章程有关累积投票制规定,本行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已经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2021年3月25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此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不需要累积投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3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层804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于2021年3月23日公告的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于2021年3月15日及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15日及2021年3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修订后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如受托人只提交了本行于2021年3月23日公告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附的授权委托书,未提交修订后的授权委托书,亦视同受托人已获得了对本次股东大会拟表决议案的全部授权,并且对于增加的临时提案一一议案2、议案3可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任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本行非执行董事万里明先生的辞呈。万里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万里明先生的辞任自2021年4月21日起生效。

万里明先生兹确认,其本人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万里明先生同时确认,其无任何针对本行的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争议。

万里明先生对其在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期间,本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董事会对万里明先生在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期间对本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彦康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本行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信银行王彦康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296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已核准王彦康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于此正式宣布:

王彦康先生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1年4月16日(即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至本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王彦康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期间,将执行本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不从本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

王彦康先生的简历及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须予披露的信息请参见本行于2020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对王彦康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