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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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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85 公司简称:上机数控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8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股利159,647,165.72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定位于高端智能化装备制造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机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4年进入太阳能光伏行业以来,公司长期聚焦于光伏晶硅材料的研究并从事晶硅专用加工设备的制造,已形成了覆盖开方、截断、磨面、滚圆、倒角、切片等用于光伏硅片生产的全套产品线,并积极布局蓝宝石、新一代半导体专用设备领域。

2019年,公司在巩固和拓展高端智能化装备制造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进一步拓展光伏单晶硅生产业务,致力于打造“高端装备+核心材料”的双轮驱动模式,不断完善公司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的布局。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在光伏产业链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注:灰色部分为公司产品。

公司生产的高硬脆专用设备以及光伏单晶硅产品涵盖“硅棒”、“硅片”环节,处于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的上游。

可再生能源属于绿色低碳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能源消费剧增,化石资源消耗迅速,在此背景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光伏发电占全球能源消耗总量之比仍很小,有着较大的增长空间。2000年至今,全球光伏发电市场一直处于持续、快速地发展过程中。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预测,未来数年全球光伏发电市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特别是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光伏发电市场。

同时,太阳能光伏行业有着技术水平提升快的特点。近年来,光伏行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革,技术的迭代使得我国电池转换效率屡屡刷新世界纪录,光伏行业占据全球领先地位,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环境。除了产品转换效率大幅提升外,生产成本亦大幅下降,这使得落后产能的淘汰速度加快,领先产能凭借技术和成本优势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整体行业形成良性竞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1,005,487.31元,较上年增加273.48%;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328,189.35元,较上年增加186.7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

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6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11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75,253,7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47,165.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的薪酬按照制度确定的标准执行,因不存在调整事宜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查,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广友,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7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波,201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个。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58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19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8万元。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5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11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75,253,7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47,165.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制度确定的标准执行,因不存在调整事宜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7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4.1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7,4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585,594.0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564,405.94元。

截止2018年12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ZA16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于2020年6月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4,622.6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4,535,377.36元。

截止2020年6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12月26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本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临园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于2019年7月16日、2019年12月23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本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28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07.32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8.19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104,857.7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0,104,857.7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094号)。公司已于2020年6月29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6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一致同意子公司弘元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度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33,078,526.2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1)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782.21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包头年产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一期)项目”的建设;(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1,324.71万元(具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1)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17年初次立项,至2019年期间,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随着2017年至今光伏全产业链“降本增效”持续推进,以及公司持续研发创新、各类高硬脆专用设备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公司预计现有产能及通过产线改造等措施所释放的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保障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因此,为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以及在建产能,合理配置公司现有资源,经全面审慎考虑后,公司终止“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孳息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一期)”。

同时,为进一步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并基于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的经营规划,公司将弘元新材增加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弘元新材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2)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于2017年初次立项,计划投资1.6亿元,主要投资于“生产线改造”、“信息化系统”、“数字化车间”等。随着国内光伏行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高硬脆专用设备2019年以来产量增速整体趋缓,在此背景下若继续投资上述项目,公司生产效率虽能得到一定提升,但为公司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将有所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应有所降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7年初次立项,计划投资 5,445.43 万元,用于装修 6,000 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并购置试验检测等研发设备及软件等。光伏行业“降本增效”进程持续推进,目前存在大尺寸硅片技术、Topcon技术、HIT 技术、钙钛矿技术、薄膜技术等诸多发展路线。其中,大尺寸硅片的技术发展路线已较为清晰,其余路线尚未明确。针对目前已有的大尺寸硅片技术路线,公司的升级研发已经完成,而后续其他技术路线尚未明确,公司对于高硬脆设备研发中心建设的迫切性有所放缓。如按原计划继续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已有产能情况和市场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同时,公司单晶硅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资产负债率逐步提高,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新变更募投项目“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4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弘元新材)”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8.8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上机数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07.41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机数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机数控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8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9,859,480.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75,253,7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47,165.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