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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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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在2021年进行预计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德胜、史继峰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销售商品、房屋及设备出租和水、电、物业费收取等方面,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作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公司2020年度销售收入总额测算。

注2:其他主要为房屋及设备出租和水、电、物业费收取等。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未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适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北京资延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房屋及设备出租和水、电、物业费收取等。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德胜先生、邓闰陆先生、赫崇飞先生、史继峰先生、王俊峰先生、王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杜臣先生、朱建伟先生、孙蔓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蔓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德胜,男,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被评为“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2015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2016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997年5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资管理处;1998年10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担任投资主管;1999年1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凯因生物,历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8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德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德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闰陆,男,196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至1987年11月就职于东电二公司;1987年11月至1996年3月就职于大连电力经济管理学校,担任团委书记、校办主任;1996年3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凯因生物,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8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闰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闰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赫崇飞,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8月至1999年3月就职于辽宁省食品进出口公司;1999年4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中辽国际大连分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主管会计;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就职于大连国际国合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预算管理,会计审核;2006年4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凯因生物,担任财务总监;2008年8月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赫崇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赫崇飞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史继峰,男,1974年出生,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因参与“病毒性肝炎治疗新靶点、新策略”项目获得教育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998年7月至2000年7月就职于华东医药,担任助理研究员;2003年7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复星医药,担任资深研究员;2017年1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史继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史继峰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俊峰,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北京市光华木材厂,担任化学工程师;1997年4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联想集团,担任大客户部助理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4年5月至今就职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俊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俊峰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鹏,男,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亚洲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内审及风控主管;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就职于拜耳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风控及合规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达芙妮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内审高级经理;2015年8月至今就职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副总裁;2019年1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鹏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鹏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臣,男,196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2月至1991年11月就职于黑龙江省依兰糖厂,担任车间主任、调度室主任;1991年12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唐山市冀东制药厂,担任企管规划处处长、调度长;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北京宝树堂制药厂,担任厂长;2002年3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1月就职于西双版纳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华颐药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伟事达中国有限公司;2020年3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臣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杜臣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建伟,男,1956年出生,讲席教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遗传博士,美国Hood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国籍,拥有中国长期居留权。1991年9月至1997年9月在哈佛医学院、Joslin糖尿病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员;1997年9月至2014年6月任美国Frederick国家癌症实验室技术运行总监;2015年4月至2020年7月,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院长。2012年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现担任细胞工程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建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建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蔓莉,女,1970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担任讲师;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于英国卡迪夫大学,访问学者;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先后担任认证办公室主任、认证办公室主任、本科项目主任、院长助理;2005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担任副教授。现任科顺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蔓莉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蔓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1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除议案8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日、2021年4月22日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2层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文件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并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上述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舰

电话:010-67892271

传真:010-67892271

电子邮箱:ir@kawin.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