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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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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2、中信银行武义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①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②固定收益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③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货币市场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80%。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92,968.98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为37,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19.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137,221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71.11%。

根据公司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本金及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提前终止或延迟兑付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部分产品为非保本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有可能造成该产品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产品提前终止,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巨额赎回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延迟兑付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一)前次披露自有资金理财至今,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收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到期收益为15.13万美元,人民币金额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4月20日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6.5103计算得出,并将随汇率波动而变化。

注2:公司拟继续买入本产品,产品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封闭期,本次到期收益暂未结算,将与下一封闭期产生的收益连同本金共同在下一开放日收回。

注3: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人民币金额计算同注1。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20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同时,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荣达、胡淇翔、胡法祥、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单位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单位股东公章。

5、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1日,工作日7:30-11:30、13:00-17:00;以及5月12日7:30-11:30、13:00-14:30,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其他方式登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1年5月12日14:3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之“(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李博

电话:0579-87649856 传真:0579-8764953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邮编:321200)

邮箱:zq@sanmei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