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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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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8版)

附件二: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

1、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纸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家具、百货、综合零售(含生鲜、食品等)、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销售、汽车用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饲料、食品添加剂]。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销售和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汽车、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经营、及租赁(含相关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保养);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展览、健身服务、等相关商务服务;网页设计、制作、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购销和开发、设计;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电影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酒类销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停车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2、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纸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家具、百货、综合零售(含生鲜、食品等)、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销售、汽车用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标牌、灯箱、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饲料、食品添加剂]。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销售和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汽车、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经营、及租赁(含相关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保养);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展览、健身服务、等相关商务服务;网页设计、制作、喷绘制品、纸箱、工艺礼品、包装制品的设计与销售;印刷材料及设备的购销和开发、设计;印刷技术的研发;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电影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助听器产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经营、酒类销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停车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经营范围变更目的及后续事项办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完善 “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加强公司在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提交资料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进展信息,以及最后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公司章程》。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积极筹备本次新增经营范围业务,公司将在取得相应批准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是否开展该类相关业务。因此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办公物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视频服务。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主要是扩充办公集成服务的品类,不会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

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当下市场竞争环境、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变化和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 “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进行结项以及对“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67,390股,发行价格为20.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7,930.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222,064.9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140002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2015年4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虹支行等7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启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于2018年12月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派史松祥先生、宋琛女士(现已变更为史松祥先生、陈立丰先生)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和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5,3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3,32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970.59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130005号)。本次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核查意见。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将截至2018年8月21日“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30,296.21万元的投资安排进行调整,其中15,578.91万元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剩余的14,717.30万元将变更至“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中。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新项目“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260.05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终止或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账户余额中3,321.17万元为从“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募投尾款中扣除业绩承诺补偿款);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经过多年的募集资金投入,基本已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剩余项目拟终止实施并予以结项。

截至 2021 年4月12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2) “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3321.17万元业绩承诺补偿款,该项目目前3321万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拟终止“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的原因

1、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

截至目前,“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中的产业链电商平台设备购置费用、产业链电商平台软件购置及开发和研究筹划等建设内容已经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正常投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本次拟终止的 “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规划时间较早,市场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场地改造装修费,已通过综合利用各地分支机构空置空间、总仓空置库位等方式进行替代,基本可满足电商业务需求,无需再重复投入。该项目已经投资建设的内容能够继续为公司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提供支持,如按照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已不能保证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公司结合现有生产经营情况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优化调整,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终止场地改造装修费的投入建设。

“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变更后总投资28215.44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8,514.96万元,拟以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为9700.48万元,主要为打造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完成企业级服务的“硬件+软件+服务”的“B2B+O2O”生态圈建设,将品牌商、渠道商、各类型客户吸纳接入公司的业务生态,销售方式将进一步互联网化,渠道网络将扁平化,覆盖更大的市场范围,提升对终端客户的服务能力,该建设目标基本已实现。

截至 2021 年4月12 日,“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622.95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的73.58%,账户余额5,446.54万元。

2、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 “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 拟投入研发检测设备与运营维护设备,并投入专门的研发运营团队对云视频服务平台进行投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PAAS平台、智慧党建与互动录播,项目积极转化技术优势为市场竞争力,大力扩展以云视频服务为基础的各个应用场景业务线,形成企业新的盈利增长极。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14,717.30万元,主要投资为机器设备购置、软件及开发费用、建设期其他费用等。

经过投入期的云视频服务平台建设,三大建设内容版块基本达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

1)PAAS平台项目方面

公司本次使用募资资金已建立云视频PAAS平台,为政企客户量身定制云信息和云价值整合解决方案,包含从服务器设备到软件应用服务,从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到云监控全程各维度,全面支撑客户信息化需求和技术支持。 目前,PAAS平台已经可以全面支撑政企客户的使用需求,在广东粤视会、太平人寿、空军某部“推门听课”等项目中因接口调用方便、易维护、稳定性强等特点深受客户好评。

2)智慧党建项目方面

公司实施“云+端+行业”发展战略,强化行业核心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已使用募集资金研发建立了“智慧党建云平台”,集成互联网、云计算、可视化音视频通信、数据交互、远程共享和协助等多项核心技术,向各级党组织提供可实现党员学习监管、考勤签到、视频交互沟通、远程授课、党建信息汇集与共享等几大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党建云服务,有效提升党建工作效能,激发基层党建新活力,构建党建新格局。好视通智慧党建云平台已在全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推广应用,进入河北、河南、山东、贵州、黑龙江等省份的党建部门。

3)互动录播项目方面

公司本次使用募资资金已建立互动录播平台,该平台为用户提供互动录播系统的研发、更新、培训、维护等全方位服务,以用户体验为基础,提供设计简单、形态简单、实施简单的智能录播产品与解决方案,该互动录播平台现已应用于智慧教育相关市场份额。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好视通及教育子品牌好得优系列产品已在河南、福建、云南、江苏、广东、北京等省市教育机构和教培市场得到广泛应用。

“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中设备购置费、软件及开发费用、建设期其他费用、建设期场地租赁费、建设期项目管理维护人员工资等建设内容已经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正常投入,基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节约了部分项目建设费用,产生一定募集资金节余。截至 2021 年4 月12日,“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84.04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的53.57%,账户余额6,914.90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 “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部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产生了一定利息收益。

此外,“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中的“场地改造装修费”和“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费”等建设内容因项目终止建设亦产生了节余募集资金。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也产生了一定利息收益。

“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项目方面,其账户余额中3,321.17万元为从“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募投尾款中扣除业绩承诺补偿款。

五、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15,734.7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基本达成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求,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合理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2、审议《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中,《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它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上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1和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就以上5个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城路5号前城商业中心15楼齐心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qx.com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2)以上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67,390股,发行价格为20.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8,777,930.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222,064.9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140002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2、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19,017股,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14000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0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2015年4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启动后,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于2018年12月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期自中信证券与公司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公司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之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齐心集团在公司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中信证券指派史松祥先生、宋琛女士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和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1,60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60,1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7,765.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353.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5,3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3,32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项目5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分别为2016年度非公开和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虹支行等7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7年2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8年变更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议安排,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新项目“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8年10月,本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收购银澎云计算100%股权项目的业绩承诺补偿款33,211,704.40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46.57

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5.54%。其中:3,321.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13,325.57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继续投入使用。

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决议,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九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澎云”,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两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下亦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287.52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4.65%。其中:5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18,287.5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继续投入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核查意见。2018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将截至2018年8月21日“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30,296.21万元的投资安排进行调整,其中15,578.91万元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剩余的14,717.30万元将变更至“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中。调整后的“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和新项目“云视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260.05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2016年度非公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260.05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8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表

报告期: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