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侯军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3605 公司简称:珀莱雅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7.20元现金股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804,186.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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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构建新国货化妆品产业平台,主要从事化妆品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旗下主要拥有“珀莱雅”、 “悦芙媞”、 “彩棠”、“INSBAHA”、 “CORRECTORS”等品牌。公司自有品牌已覆盖大众精致护肤、彩妆、高功效护肤等美妆领域:
1、大众精致护肤品牌
(1)珀莱雅,专注科技护肤,针对年轻白领女性群体,主价格区间100-300元,线上线下全渠道协同销售。
(2)悦芙媞,专为年轻肌肤定制,针对学生、小镇青年女性群体,主价格区间50-100元,以线上为主要销售渠道。
2、彩妆品牌
(1)彩棠,新国风化妆师专业彩妆,主价格区间150-200元,线上渠道销售。
(2)INSBAHA,朋克风小众彩妆,主价格区间50-150元,线上渠道销售。
3、高功效护肤品牌
CORRECTORS,高功效型护肤品牌,主价格区间260-600元,线上渠道销售。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线上渠道为主、线下渠道并行。
线上渠道主要通过直营、分销模式运营。直营以天猫、京东等平台为主,同时拓展抖音小店等新兴平台,分销包括淘宝、京东、唯品会、拼多多等平台。
线下渠道主要通过经销商模式运营。渠道包括化妆品专营店、商超、单品牌店等。
2、生产/研发模式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OEM外协工厂代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拥有自建护肤/洗护工厂、彩妆工厂。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相结合为辅的研发模式。与巴斯夫中国、亚什兰中国、西班牙LIPOTRUE S.L.公司等全球行业领先的原料供应商保持研发合作关系。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细分行业为化妆品制造(C2682)。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同比下降3.9%,其中化妆品类总额3,400亿元,同比增长9.5%(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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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季度之间波动的主要原因:化妆品行业易受季节性因素和节假日活动影响,各季度销售情况呈现波动变化,如第四季度集中了国庆节、“双十一”、双十二等销售高峰期,因此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高于其他季度。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以上方框图中持股比例为截至本报告期末数据。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以上方框图中持股比例为截至本报告期末数据。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主要从产品驱动、品牌建设、组织变革三个维度展开。
(1)产品驱动
报告期内,由渠道驱动策略快速升级为产品驱动策略。推行产品数字化管理,从消费者市场洞察、产品开发到产品上市,进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行大单品策略,打造具备品牌心智、代表性的明星单品,从而提升客单价和复购率,增强品牌粘性。如打造了红宝石精华、双抗精华、双抗小夜灯眼霜、彩棠修容盘等大单品。
(2)品牌建设
珀莱雅品牌持续升级,以产品体系升级为核心,不断增强品牌的科技感和年轻感,传递品牌的发现精神,从物质到精神都与年轻一代消费者紧密绑定。让消费者直观地感受到“珀莱雅真的不一样了” 。
营销事件上,围绕定位全年持续统一输出品牌内容,通过原创主题内容,新代言人官宣,以及跨界/IP等形式与消费者深度互动,不断破圈。如1月#不务正业青年#;3月#年轻不慌#+孙俪官宣;4月蔡徐坤官宣;5月#趁年轻,为爱去冒险#;6月珀莱雅*奈雪,#趁年轻追回你的梦#;7月小夜灯*天猫小黑盒;9月PROYA*年轻艺术家姜悦音;10月PROYA*东海音乐节;11月TIMELAB发布会+PROYA*卜柯文以及#趁年轻想要就要,等等。
(3)组织变革
组织层面: 重点打造数字化中台:产品中台深化大单品、爆品策略;投放中台精准提升ROI策略。采用产品、投放为主线的虚拟项目制组织形式,打造端到端、高效自驱的流程型组织。
人才层面:继续深入推进与业务匹配的人才供应链机制,精准选人,快速识人,高效用人,逐步搭建成一支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学习力、自驱力,并有创业激情的年轻化团队。
机制层面:倡导“高投入、高绩效、高回报”的“三高”绩效文化,建立“定目标、 盯过程、拿结果”的绩效管理体系;围绕业务战略,全力构建短(季度绩效、项目激励)、中(年度超额分红)、长期(股权激励、合伙人)的多元化业务激励体系。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韩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悦芙媞(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等4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1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4,989,843.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116,92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804,1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4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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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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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40万元(含税),2020年较2019年费用变动主要系工作量增加,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并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1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有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完善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1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3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五)实施单位:公司及子公司
(六)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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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1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高剑飞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剑飞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子女配偶的父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和第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长,且公司董事长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侯军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军呈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上述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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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所填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2020年度公司从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存款利息593.97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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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所填为“截至2021年4月20日账户余额”。
注2: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所填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注3:该关联交易利息收入参照市场价格。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712576278B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黄定表
注册资本:143,372.8859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5.03%、钻宝电子有限公司5.03%、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5.03%、上海市轻纺集团有限公司5.03%、温州大鑫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4%等
历史沿革: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初始成立名为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2014年3月更为现名。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1,289,289,325.0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19,708,407.61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438,051,406.02元,实现净利润1,110,005,330.04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剑飞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剑飞系公司董事长子女配偶的父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和第10.1.6条第(二)项的规定,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3501364770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湖州市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国道北路56号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为科技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建筑工程设计,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化妆品产业(湖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历史沿革: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初始成立名为湖州中业望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更为现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侯军呈于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0,039,995.7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51,453.06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893,827.45元,实现净利润-2,073,831.69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1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贸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星火”)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
1、珀莱雅贸易拟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珀莱雅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珀莱雅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3、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香港星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星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在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各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调剂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担保方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可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3)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4日
注册资本:贰亿零壹佰壹拾壹万陆仟玖佰贰拾伍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36,882,185.29元,总负债为1,155,019,919.16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129,460,361.16元,其中银行贷款299,00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91,535,435.9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2,386,849.0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6,009,298.41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二)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1号楼1501室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日用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86,204,600.54元,总负债为355,774,325.86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48,507,272.81元,银行贷款99,00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0,430,274.68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3,703,808.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54,320.30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UNIT A,9/F HOI CHEUNG INDUSTRIAL BUILDING,NO.4 HO IIN STREET,TUEN MUN,U.T.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0,215,665.09元,总负债为145,858,540.85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45,858,540.85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357,124.2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166,310.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41,228.95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下转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