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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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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0版)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2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5月18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迎宾大道518号苏州湾艾美酒店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 5月17日(星期一)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传真号码:0512-63812188。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彪;

电话:0512-63816851

传真:0512-638121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邮编:215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5月17日16: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31;投票简称:通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1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 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新海,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2021年度拟定审计费用61.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审计费用21.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2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 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志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建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彪先生,独立董事周喻先生,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覃新林先生,东兴证券高级经理卢文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 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2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号》新旧衔接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因此并不影响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2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1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5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俞雪华 周喻 赵芳

2021年4月22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0 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俞雪华 周喻 赵芳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1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0 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因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