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3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622,431.44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45,353,337.7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535,33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7,671,057.50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68,996,934.60元(含税),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9,492,126.89元。
2021年度,公司预计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积极推进行业并购,于2021年2月18日启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收购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鼎盛鑫”)72.50%股权,贵州鼎盛鑫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赫章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章鼎盛鑫”)80%股权,赫章鼎盛鑫核心资产为其拥有的猪拱塘铅锌矿采矿权,根据交易协议安排,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6亿元定金。同时,公司矿山东晟矿业预计2021年开始采矿系统的建设,德运矿业完成探转采相关工作后,也将进入基建阶段,公司矿山建设预计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计划、财务状况、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以及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预计2021年度会有较大的资本支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亦对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622,431.44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45,353,337.7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535,33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7,671,057.50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68,996,934.60元(含税),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9,492,126.89元。
2021年度,公司预计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积极推进行业并购,于2021年2月18日启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收购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鼎盛鑫”)72.50%股权,贵州鼎盛鑫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赫章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章鼎盛鑫”)80%股权,赫章鼎盛鑫核心资产为其拥有的猪拱塘铅锌矿采矿权,根据交易协议安排,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6亿元定金。同时,公司矿山东晟矿业预计2021年开始采矿系统的建设,德运矿业完成探转采相关工作后,也将进入基建阶段,公司矿山建设预计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计划、财务状况、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以及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预计2021年度会有较大的资本支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调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达资源”)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拟为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公司签署《委托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金都”)就公司上述银行贷款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21年4月22日,赤峰金都与中关村担保签署了相应的反担保协议。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审批权限属于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注册资本:29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关村担保资产总额695,568.25万元,负债总额306,932.39万元,净资产388,635.8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77,802.48万元,利润总额42,435.55万元,净利润24,715.19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关村担保资产总额850,658.52万元,负债总额446,071.50万元,净资产404,587.00万元;2020年1一9月营业收入70,467.77万元,利润总额27,732.48万元,净利润21,136.32万元。
中关村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信用状况良好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注册资本:68996.93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京福路瀛海段1号
成立日期:199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64,292.26万元,负债总额201,874.41万元,净资产222,409.4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63,777.71万元,利润总额49,023.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62.24万元。
盛达资源信用状况良好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受益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反担保范围:反担保债权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代债务人向受益人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受益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代偿款项,以及反担保债权人因债务人未偿还代偿款项而可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受益人与债务人订立的贷款、授信等业务协议成立之日至自反担保债权人代债务人向受益人支付代偿款项、赔偿款项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金都本次提供反担保,是为支持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反担保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8%。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4%,其中因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8)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9)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朴仁花,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弓新平,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1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9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