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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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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瑞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婉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彩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智造公司”) 竞得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之四号地【江门市JCR2020-187(台山37)】75246.1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竞得的土地拟作为汽轮智造公司汽车配件生产基地用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汽轮智造公司与台山市东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83,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59)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建设工程目前进度:厂房基建设计图在审核过程中,请留意后续信息披露。

2、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中弘”)、韶关中达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中达”)签订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与廖远坤、廖远兵、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韶关中达锌业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共同设立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其中:迪生力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9,9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55%;韶关中弘以设备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 15.56%;韶关中达以土地和房屋及构筑物出资人民币5,3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9.44%。广东威玛主要的经营业务是开展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02)

根据原《协议书》约定,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履行了首期向广东威玛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的义务;根据原《协议书》约定,韶关中弘、韶关中达需要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将解除抵押的资产出资至广东威玛,根据原《协议书》约定,韶关中弘、韶关中达在约定时间内仍无法解除对相关资产的抵押状态并完成出资。鉴于韶关中弘、韶关中达履行出资义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按照原《协议书》条款和法律程序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拟中止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28)

公司经与原《协议书》各签署方友好协商一致,为推进该项目的继续实施, 广东泛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良科技”)同意受让公司持有的广东威玛30%股权并承担该部分股权对应的人民币5400万元出资义务。就上述事项,公司与原《协议书》签署各方及泛良科技于2020年11月23日签订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与廖远坤、廖远兵、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韶关中达锌业有限公司、广东泛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该《补充协议》,广东威玛的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54)

截至本报告期末,广东威玛股东出资事项尚未完成,目前为止暂无具体进展,该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留意后续信息披露。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瑞贞

日期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35 公司简称:迪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