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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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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23 证券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7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翔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碧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21年第一季度,在国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国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消费逐步复苏升级。2021年1-3月份,公司把握发展趋势,强化经营管理和市场建设,开拓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啤酒销量44,306.52千升,同比增长10.87%;实现营业收入12,115.88万元,同比增长10.5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翔宇

日期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1-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酒制造(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1年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中间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向公司股东进行年度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2021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柳州盛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柳化钾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未登记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519434 传真:0772-2510401

联系人:龙立萍 吴 宁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 67 号

邮政编码:545002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5元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5,676,5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86,809.65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1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5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826015

特此公告。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环保”)持有公司股份39,469,2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1%。本次质押后,中持环保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028,80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55%,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持环保的通知,获悉其将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根据《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关于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安排协议》,自2024年1月1日起的6个月内,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产投”)有权书面要求中持环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收购镇海产投持有的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中持环保将8,710,802股公司股票质押给镇海产投作为对上述回购安排的增信措施。详见公司2021-012号公告。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说明:许国栋持有中持环保60%的股权,为中持环保的一致行动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中持环保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7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6%,对应融资余额2,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75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83%,对应的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中持环保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中持环保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等。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情况

中持环保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持环保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持环保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五、本次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中持环保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延期购回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延期购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航天高新(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705,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航天创投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705,068股的公司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航天创投所持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4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航天创投除按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外,亦有可能采用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航天创投在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取得股份时承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2020 年7月7日,航天创投披露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102,534股公司股份,截止2021年1月24日,该计划已履行完毕,实际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未完成减持的股份为4,602,53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6日相关公告。

3、2021 年1月27日,航天创投披露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602,534股公司股份,截止2021年4月20日,该计划已履行完毕,实际未实施减持,未完成减持的股份为4,602,53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相关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航天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均存在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航天创投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3,99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57,35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34%,占公司总股本的39.78%。

● 本次仅为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未新增质押,亦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情况

(一)本次延期购回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部分公司股份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具体如下:

(二)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60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64%,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对应融资金额为43,67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505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16%,占公司总股本的20.60%,对应融资金额为51,670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70%,占公司总股本的3.90%,对应融资金额为9,644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与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情况一致,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