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3版)
纸制品、纸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核查,江西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01月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经济开发区(阿里山大街9号)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纸制品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纸张、印刷器材、印刷耗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五金配件批发零售;印刷机械维修及技术改造;平面广告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股比例60%。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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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滦州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4年09月21日
3、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经济开发区
4、注册资本:2857.14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包装装潢设计、生产和加工各类包装材料、包装制品,彩色印刷,高档纸板生产,销售塑料零件和其它塑料制品,销售自产产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股比例51%。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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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陕西永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及相应的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能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投融资等,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3,96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4%。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常晓波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2019年、2020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田阡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智民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为130万元。2021年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且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及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远程网络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
4、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庄浩女士、董事会秘书龚红鹰女士、财务总监吴明贵先生、保荐代表人崔攀攀先生、独立董事黄炳艺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互动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至5月9日17:00前,通过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通知,获悉庄浩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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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95,448,890.45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544,889.05元后,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5,904,001.40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67,148,810.43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2,259,369.9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420,793,441.93元。
公司拟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2,925,207股后的375,484,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548,408.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XYZH/2021XAAA20088《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1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对应的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担保事项将视公司与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利用率。公司能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投融资等,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由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供应商采购原纸等原材料,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要求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并对担保额度作相应预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4时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5月1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95,448,890.45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544,889.05元后,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5,904,001.40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67,148,810.43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2,259,369.9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420,793,441.93元。
公司拟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2,925,207股后的375,484,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548,408.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95,393.7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11,899.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185.41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利息净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至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