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7版)
■
(二)埃华路(芜湖)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
(三)广东埃华路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
(四)EVOLUT S.p.A.
■
(五)瑞博思(芜湖)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六)EFORT WFC Holding S.p.A
■
(七)O.L.C.I. Engineering S.r.l.
■■
(八)O.L.C.I. Engineering India Private Ltd.
■
(九)GME Aerospace Indústria de Material Composto S.A.
■
(十)?AUTOROBOT -STREF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
■
(十一)EFORT Europe S.r.l.
■
(十二)EFORT France S.A.S.
■
(十三)WEBB Robotica S.r.l.
■
(十四)CMA Robotics S.p.A.
■■
(十五)江西希美埃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上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授信、融资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融资或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融资或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融资或担保额度,具体授信、融资或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授信、融资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因此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531.6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18%。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1-01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议案10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hinda Holding S.A.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1年5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人:季先萍
4、电话:0553-5670638
5、传真:0553-5635270
6、邮箱:ir@efort.com.cn
7、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1-013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姚成翔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永强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亏损,且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以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五)《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2020年年度报告》及《埃夫特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关于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内容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0)。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1)。
(九)《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4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