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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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8.86%股份的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维科技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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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6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3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议案17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6、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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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