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31 公司简称:安德利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的百货零售业务,是国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深入城镇、农村从事商品流通服务的商贸零售企业代表。公司业务以自营百货零售为主,具体的零售业态包括购物中心、超市、家电专业店等。
2020年继续加速网点布局,由于疫情对百货、家电冲击较大,公司转变以超市为中心,继续对现有区域加大拓展,同时拓展省会合肥及周边核心区域市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开设各类商场、门店66个(按同一物理体综合计算;按业态口径门店81个),经营网点主要分布在庐江、巢湖、和县、无为、含山、当涂等县城及其下辖乡镇,截止2020年末营业面积合计达 21.18 万平方米(不含对外租赁)。
公司立足安徽中部皖江流域,面向县城、乡镇及广大农村市场的各类需求,以县城大型购物中心为“中心”,以县城、乡镇超市为“网点”,积极向庐江、巢湖、含山、和县、无为、当涂等皖中长江流域辐射,已发展成为安徽中部下属的县乡地区中最大的百货零售连锁企业、安徽省重点扶持的“十大商贸流通企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百强企业。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自营、联营和租赁等,公司主要以自营为主。2020年度各模式下经营数据为:
■
自营是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公司实施的自营业务模式相对国内大中型零售百货企业主要实施的联营业务模式而言,更加符合县乡级市场消费特点,在确保公司经营控制能力的同时,又保证了稳定的盈利空间。为保障公司百货零售的自营商业模式的实施,公司一方面加强以中心店带动卫星店的方式进行网点的布局,另一方面以中心店为核心配套建设了自身的物流仓储基地以配合产品销售。此外,公司还围绕采购、库存、销售、网点开发等重点管理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96%以上的营业收入来源于自营模式。租赁模式主要为场地、广告位等出租业务,该业务模式下成本支出较少,因此毛利率较高。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0年的新冠疫情对零售实体销售造成巨大冲击。百货零售、酒店餐饮等消费行业均受疫情的直接影响。疫情初期,百货零售行业基本处于关门停业状态,直至国内疫情平稳后,百货零售行业才逐步有序复工,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消费成为稳定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新业态新模式应运而生,消费者行为和习惯也随之发生改变,消费市场呈现出新的特点和亮点。同时,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居民消费、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政策举措陆续出台,提振了消费信心,活跃了消费市场,丰富了消费供给。未来,我国消费市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广大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没有变,消费市场将伴随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回升而逐步回暖,由技术创新应用所引发及支撑形成的新消费将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0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重点提出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措施。通过这一系列政策将有效培育新消费、新业态,推动传统消费升级提效扩容,规范消费市场,完善消费保障措施,行业发展具备广阔市场前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第一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主要是因为2020年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联营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冲减联营业务收入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6亿元,同比下降6.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14万元,与去年同期下降143.14%。一是受新冠疫情和线上销售冲击等因素影响,传统百货和家电销售额下降;二是疫情期间百货、家电门店歇业时间较长,库龄超过 1 年的商品增加, 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10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6。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15,755,021.16元、其他流动负债12,733,052.33元、预收款项128,488,073.49元。相关调整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48,697,787.30元、其他流动负债5,356,756.60元、预收款项54,054,543.90元,相关调整不影响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分别与承租人和出租人达成的且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减免,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均已采用上述通知中的简化方法进行处理,将减免租金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33,327.87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1,879,783.02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调整情况说明: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128,488,073.49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10家,其中本年新增1家、减少0家,具体请参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1-012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行情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庐江安德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1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合铜路军二路交叉口(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安德利汽车销售公司东侧)
注册资本:30000万
法定代表人:陈学高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贸易、餐饮服务、房地产)投资与管理。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陈学高先生持有庐江安德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4.466%股权。
(2)芜湖翔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5幢一层商业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家银
经营范围:上汽通用进口、国产别克、雪弗兰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二手车经纪、销售,汽车租赁及装潢,代办汽车贷款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陈学高先生持有芜湖翔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
(3)安徽安德利酒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3-06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201号G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洗浴,会展服务,演艺庆典服务,KTV;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装潢;日用百货零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白酒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陈学高先生于2020年11月16日通过受让庐江县惠德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而持有安德利酒店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 10.1.3
第三款、10.1.5 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各方均能履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庐江安德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庐江合铜公路西侧面积约50平米的房屋,主要用于办公;
2、翔通汽车租赁无为安德利广场5号楼面积约666平米的房屋,主要用于汽车销售;
3、安德利酒店:公司向安德利酒店出售食材、日用品、酒等商品;公司因业务需要在安德利酒酒店消费。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与公司其他同类业务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1-018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0年12月30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21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62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21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0362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一次反馈”),并于2021年2月9日,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一次反馈作了反馈意见回复。
二、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过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需要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1-019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涉
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2020年10月15日,公司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之终止协议》是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新能源二期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控制的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夏柱兵先生、胡智慧先生、李国兵先生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了《终止协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本次签署《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55,556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16-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金通新能源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2、关联关系
新能源二期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控制的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终止《股份认购协议》,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均告终止。
2、双方确认,在《股份认购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妥善履行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均无违约或需承担赔偿/补偿责任等情形,双方对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无任何争议、纠纷。
3、双方确认,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的履行或终止不存在任何尚未解决之事项、争议,双方对对方就《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等)均无异议,双方均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就《股份认购协议》的履行、终止或任何因终止而发生的赔偿、补偿及其他费用,向对方提起任何法律上或非法律上之请求或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公司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内外部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与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是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与新能源二期基金签署《终止协议》涉及交易事项是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事项,是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1-02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同意选举常倩倩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常倩倩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日
附件: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常倩倩,女,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09年-2015年,就职于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投资发展部,从事项目投资工作;2016年至2020年5月,先后任上海利得金融服务集团私募投行部投资经理、上海朗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融资副总监、安徽新华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总监、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2日,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1,358.3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8,793,670.57 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零售行业面临转型挑战,公司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扩张速度较快;开设新门店以及对已有门店进行升级改造,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扩大规模效益,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未进行现金分红产生的留存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关于本年度不分红是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传统百货、零售行业增长放缓的不利条件下,2020年又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2020年全年净亏损等多种因素做出的提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高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夏柱兵先生、余斌先生、李国兵先生、胡智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国欣先生、吴飞先生、方福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柱兵、胡智慧、李国兵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柱兵、胡智慧、李国兵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夏柱兵、胡智慧、李国兵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定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预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1-013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下转1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