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43 公司简称:正平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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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在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领域,公司以拥有的投融资、从业资质、建设、技术和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各项业务具体情况
1.交通与市政工程业务
公司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防水防腐保温、城市及道路照明等六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勘测设计乙级资质、公路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铁路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公司多项工程荣获“江河源”杯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取得多项部级工法、专利和科技创新成果。在公路工程施工领域拥有全面的技术能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强有力的建造水平,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首次进入湖北和黑龙江交通建设市场,其中在湖北中标的赤壁项目也是公司参建的第一座跨越长江的大型桥梁工程。
勘测设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行业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的规划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与设计等。
工程检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等。
2.文旅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设立了海东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平安驛·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的运营管理。2020年,平安驛·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升级为国家AAAA级景区,并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特色步行街。公司凭借良好的文旅项目建设施工经验,正在全力推进平安驛·商城逗街项目、平安驛·贵州民俗文化体验地项目、平安驛·龙南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项目的建设施工。
3.城镇开发建设业务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目前,商城县陶家河综合治理生态游园 PPP 项目已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初步设计和技术评审,主要分项工程已进入施工建设期并全力推进;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已结束,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具备开工条件。
4.水利工程业务
贵州水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接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和水泵站的建设,水力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水利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拥有丰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多项工程获得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和贵州省“黄果树杯”省级优质工程奖,具备优良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信誉。报告期内,首次承接云南省水利工程项目一一曲靖市陆良县下河沿水库,此外还中标了贵州习水县用水保障管网和应急调水工程、百里杜鹃管理区手把岩水库、德江县煎茶水库等项目。
5.电力工程业务
正平股份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隆地电力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二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试三级资质等,隆地电力及汽车充电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电力行业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及建设施工、运营管理能力,可承接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电力工程、送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机电工程及电力设施的设计、施工、产品制造、运维服务,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
6.建筑工程业务
正平建设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七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接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建筑群体、各类型电子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各类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以及以传统结构为主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仿古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的修缮等,承建的多个项目曾荣获 “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建设项目”、青海省建筑工程“江河源”杯省级优质工程奖等。报告期内,正平建设及正平股份分别承建的合阳县凤凰路小学暨少年宫项目和茶卡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主体工程均已完工。
7.工程设施制造业务
具有冷弯型钢生产专项一级资质,参研参编了国家标准《冷弯波纹钢管》(GB/T 34567 -2017)和行业标准《公路涵洞通道用波纹钢管(板)》(JT/T 791-2010),主研主编了波纹钢板桥、波纹钢综合管廊、公路波纹钢板挡土墙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9项地方标准,拥有多年波纹钢结构系列产品的生产安装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可承接金属波纹涵管、金属钢结构、金属螺旋波纹钢管、金属螺旋波纹钢板、波纹钢板拱桥、波纹钢地下综合管廊、波纹钢板挡土墙、交通设施、公路波形护栏、金属钢结构厂房等系列产品,以及风电锚栓等高强度构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环保化建设,还可以承接金属长效防腐业务。截止目前,已在青海西宁和海东,西藏拉萨、湖南长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业务范围已涵盖青海、西藏、新疆、云南、贵州、湖南、河南、内蒙古等中西部市场。
(四)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党和国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根据《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经初步核算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3%,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2020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752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了逆势增长;其中公路水路完成投资25883亿元、增长10.4%;新改建高速公路里程12713公里;中西部地区1-11月累计公路建设投资约15152亿元,同比增长约11.4%。
2020年,全国水利系统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多流域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影响,全年落实水利建设投资约7700亿元,创历史新高。2020年贵州省“水网”建设完成投资297.34亿元,新开工骨干水源工程74座,累计完成水库蓄水验收152座、竣工验收47座,76个县中型水库投运。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263947亿元,同比增长6.2%;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9.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比上年增长3.9%。中国建筑业协会《2020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显示,2020年全国建筑业完成竣工产值12.2万亿元,同比下降1.4%,房屋施工面积149.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1.6万个,同比增长12.4%;自2011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8%以上;2020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了7.2%。
2020年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为220058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9.5%;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发电新增设备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长81.8%,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22288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35029千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文化旅游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国家统计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国内游客28.8亿人次,比上年下降52.1%;国内旅游收入22286亿元,下降61.1%。疫情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省纷纷针对疫情出台政策,支持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国内旅游业逐步复苏。特别是2021年1季度以来,在疫苗接种范围不断扩大、清明和五一假期临近的背景下,国内旅游业正在加速复苏。据交通运输部统计,4月3至5日,全国预计发送旅客1.45亿人次,比去年清明假期增长142%。更为重要的是,疫情加速唤醒了民众的生命和养生意识,伴随疫情常态化和后疫情时代的到来,低密度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定制旅游以及康养类旅游等新业态的关注度将会持续上升。
在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对环境保护督查及整改力度不断加强,钢材去产能任务及化工、水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钢制波纹涵管、波纹钢板、螺旋波纹钢管等钢结构产品的应用推广继续获得有利条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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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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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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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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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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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160.51万元,同比上升3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33.06万元,同比增加54.5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的公司包括一级子公司14家:青海正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交通”)、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建设”)、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通检测”)、海东正平管廊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管廊”)、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拓制造”)、青海蓝图公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图设计”)、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青海联赢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环保”)、正平(深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商城县陶家河文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陶家河文旅”)、陕西隆地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地电力”)、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九金”)、长沙诚富加银基础设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诚富”)
二级子公司17家: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公司”)、青海正平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养护”)、正平路桥(西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公司”)、湖南金迪波纹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迪”)、青海金阳光高强度构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构件”)、西藏天辰工程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辰”)、正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科技”)、嘉兴实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实冠”)、龙南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文旅”)、海东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文旅”)、贵州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文旅”)、正平隆地(陕西)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气”)、正平隆地(陕西)电动汽车充电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充电”)、正平隆地(陕西)电力运维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运维”)、贵州桃源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农业”)、册亨县华水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册亨华水”)、贵州思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源供水”)。
三级子公司2家:青海正宁兴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宁兴”)、成都卡拉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赞”)。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614.01177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74.0117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96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93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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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0.00万元人民币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74.011775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低于30%,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在建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需要,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补充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4,2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800,126.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利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相较其他行业偏低,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前谋划业务发展,努力打造传统主业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着力投资包含文旅产业的城镇综合发展业务,形成了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和城镇综合发展“双轮”驱动的新产业格局。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等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1,605,145.27元,同比上升3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30,632.45元,同比增长54.50%,公司营业能力稳步提升。鉴于目前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尤其是城镇综合发展业务量的占比增大,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性的业务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经营过程中需缴纳各类保证金,垫付材料、设备、劳务等款项,资金占用量大且周期长,投资类项目资金需求量更大,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推进项目实施,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需要保存一定的留存收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大力拓展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等基础设施业务领域的投资和建设。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上述业务的开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回报收益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甘迎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家庭突发事件,抽不出有效时间履行工作职责,决定辞去公司总裁一职。辞职后甘迎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甘迎新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甘迎新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同意聘任董事长金生光先生兼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后附简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简历
金生光先生,男,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至1994年历任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工程队队长;1994年2月至1995年6月任公司前身湟中县正平公路工程公司总经理;1995年7月至2003年2月任青海省正平公路桥梁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青海省正平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21年4月22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4,2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800,126.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2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召开方式为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21年4月22日在西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4,2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800,126.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1,7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644.7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
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七部总经理。从业14年先后担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03843)IPO审计的项目负责人,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1099)、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19)、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256)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航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总经理助理,201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公司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年报审计中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希格玛签署2021年度服务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希格玛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希格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希格玛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2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应当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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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下转1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