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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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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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关联董事任斌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且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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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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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武汉讯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坤
注册资本:25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硬件的开发;信息工程领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与维护;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北主楼二单元7楼704。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北主楼二单元7楼704。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李才学直接持股65.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2,690.81万元,净资产为1,782.5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282.76万元,净利润为260.52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任斌先生任该公司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武汉讯图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上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履约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武汉讯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采购航测数据处理软件与服务,以及向其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纵横股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借款及
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已有授信的基础上,向各银行新增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无人机”)、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智能设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已有授信的基础上,向各银行新增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期限根据使用需求与银行进行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在前述额度内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大鹏无人机、纵横智能设备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根据授信需求进行确定,被担保人无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银行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授权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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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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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
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计划。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充分考虑到公司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情况,是为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公司根据授信需要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公司2021年对外借款和担保授权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利益。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6.42%、24.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