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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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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1 公司简称:诚意药业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南海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811 公司简称:诚意药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品,是一家专业从事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69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39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4个药物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拥有4个国家新药品种,其中有3个二类新药,1个四类新药;拥有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产品疗效范围涉及关节炎类、利尿类、安神补脑类、抗病毒及抗肿瘤类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天麻素原料药、利巴韦林制剂及原料药、硫唑嘌呤原料药等。其中,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天麻素原料药及利巴韦林制剂主攻国内市场,硫唑嘌呤原料药主要出口。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各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模式。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制剂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经销模式又分为总经销和区域经销两种模式。其中重点制剂产品0.24g规格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采用总经销模式销售,0.48g和0.75g采用区域经销模式,并与国内大型医药连锁企业合作,其中0.75g*30粒及60粒包装规格参加国家集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拓展销售网络,销售过程精细化管理,销售业务虽受疫情影响但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需求制定月度、季度生产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个车间,由各生产车间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及GMP要求,负责具体产品生产过程管理。

3、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物流部、销售部提供的客户协议、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预测各物料需求量,并与关键供应商签订年供货协议。根据生产能力、价格条件、产品质量等多个条件筛选适合的供应商。原则上一种原材料备用两个以上供应商,采购比例根据价格和质量调整。

(三)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的规模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 医药改革政策的引导在持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工业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利润总额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

在市场需求方面,在人口自然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疾病谱变迁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快速增速的地区之一。

总体来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整体供求状况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2020年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主要驱动因素有:

三季度末随着公司主打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进入国家集采,并于第一顺位中标,取得全国9个省市41%的市场份额,使之销售显著上升。

除此以外,整个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8.77%的股权,获得约2006万元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均有较大提升。虽受疫情影响,但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整体生产经营稳健有序。

(五)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号召,借助原材料优势,开发海洋生物制药类产品。主打产品(维尔固),其主要原料为甲壳素,是从蟹壳和虾壳中提取的。公司为国内盐酸氨基葡萄糖主要的原料药厂商,在整个产业链上形成一定的优势。公司同时拥有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双批文。制剂产品所用原料药自行生产,质量从源头抓起更可靠。公司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不含任何辅料和添加剂,非常适合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服用。不同于其他抗炎止痛化学药,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针对骨关节炎病因,修复退变软骨,从根本上抑制致病机理,阻断其发展进程,对引起病痛的骨、关节、滑膜、韧带均能起到修复、再生、抗炎的作用,治标更治本。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良好的疗效疗效,得到了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奠定了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也让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目前,公司三个规格的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维尔固)已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2020年8月份参加国家集采,并于第一顺位中标,取得全国9个省市41%的市场份额。

另公司拥有与原研剂型一致的,国内独家剂型托拉塞米注射液和胶囊,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托拉塞米注射液可以方便临床使用,减少二次溶解环节,避免药品的二次污染及热源的产生。经过长期使用的临床使用验证,充分证明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肝硬化腹水及相关并发症的诊疗指南》、《慢性肾脏病诊疗指南》等多项权威治疗指南,托拉塞米注射液均作为一线利尿剂写进指南。公司通过专业化、学术化推广,得到了众多专业临床专家的认可,也让托拉塞米注射液的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13.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1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其他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无变化。为便于表述,将本期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简称如下: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贻意主持,公司监事曾焕群、张高桥、苏丽萍,公司财务总监吕孙战,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其他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7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0456号《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230,349,720.53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整,并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 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一中汇会审[2021]0813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330,887,358.20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9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447,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39%。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992,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3,788,800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

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68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2019年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吉诚,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较2019年度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1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并购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和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批复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授权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新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

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或“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治疗领域划分的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015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洞头制造部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焕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及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其他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7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0456号《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230,349,720.53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

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01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整,并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0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0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8.80万元,已于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帐,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下转2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