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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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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21-01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董事李学江、独立董事於向平、李岳军、杨志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12人,出席8人,监事李峰、王小能、高海英、季忻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光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鼎鼎、赵玉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次修订)。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宣国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宣国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米献炜先生、张小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宣国宝先生(主席)、米献炜先生、张小强先生、张子学先生、肖翔女士;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宣国宝先生、杨志明先生(主席)、徐扬先生;

3、提名委员会:宣国宝先生、张子学先生(主席)、徐扬先生;

4、审计委员会:李岳军先生(主席)、单利霞女士、肖翔女士。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小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建振先生、李顺平先生、张小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单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智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张小强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建振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营销师。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顺平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小锐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单利霞女士,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高磊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北京交通大学金融学学士。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审计部部长。2010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后续培训。

王智鑫先生,199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吉林大学金融学学士。2015年7月,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管理员,2020年12月至今,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证券科副科长。2018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人,实际出席监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志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 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

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李学林先生、独立董事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岳虹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周紫雨先生、职工监事田连信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股票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2、3、4、5、6、7、8、9、10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1-02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100万元到-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184%到1092%;

●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2,150万元到-12,750万元;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700万元到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07%到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增加50万元到65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再次测算,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100万元到-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184%到1092%;

2. 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2,150万元到-12,750万元。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62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业绩预告更正原因

1、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向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电解铜贸易过程中,形成应收账款17,846万元,合同期满未能收回应收账款。2020年1月,为降低该应收账款风险,公司以第一顺位的方式取得了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对上海鑫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中化鑫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40%股权质押、房产抵押以及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的设备抵押,为前述债权提供增信。同时,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一直与交易对方沟通要求补充增信。2021年3月,上海鑫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XX以其持有的上海鑫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为公司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参照上述增信资产上一年度的估值报告,资产价值可以覆盖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同时以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606万元,累计计提比例为10%。

3、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我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新取得的股权质押担保,公司管理层认为抵质押资产价值可以覆盖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但年审会计师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考虑到上述增信资产的变现能力,公司年度报告中的减值测试程序还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设备所属公司重组受阻,被抵押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2)2020年1月取得的增信资产中的股权资产最近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上一年度的评估价值;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司参考年审会计师建议,充分考虑上述增信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补充计提了坏账准备11,921万元,因此公司相应减少本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8,459万元。

(二)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采纳了年审会计师的上述意见,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对2020年公司业绩不存在分歧。

(三)公司在披露原业绩预告时,已充分提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重较高,虽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和过往经验预计了相应的减值损失,但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原业绩预告中进行了充分风险提示。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于退市与风险警示的最新规定,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0年年度营业收入约89亿元(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年报披露后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遵循谨慎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避免此类事项再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