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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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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1版)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1一01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0,202,119.60元,提取盈余公积2,020,211.9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734,014.35元,2020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72,915,921.9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180,594.37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考虑到公司研发(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出、技改、对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等所需大量资金,为节约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综合考虑到公司研发(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出、技改、对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等所需大量资金,为节约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2、本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相关规定为: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在当年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鉴于公司2018年度已实施过现金分红31,214,123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包括公司研发支出、技改、对外投资以及流动资金需求,长远来看,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1一00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企业住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16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2087392F(1一1)

4、法定代表人:陈肖静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全资子公司经营,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本次担保用于补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余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

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证天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侧,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公司拟支付其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报酬分别为80万元和25万元,并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驻公司审计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二、拟聘请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③历史沿革: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证天通,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2020年11月2日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期货审计业务备案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证天通始终坚持稳健经营,自我发展,实行一体化管理,不搞大合并,不做形式上兼并。中证天通执业机构布局合理,根据本身业务需要及规模情况,除位于华北地区的北京本部、河北雄安分所、山西分所外,分别在华东地区的上海、合肥、济南、南昌、无锡、台州,华中地区的郑州、武汉、长沙,华南地区的广州、深圳,西南地区的成都、昆明,东北地区的沈阳,西北地区的乌鲁木齐设立了分所。总部在执业质量和技术标准、项目承接与执行、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各执业机构统一管理。

④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1 号楼13 层1316-1326。

⑤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⑥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①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 年 10 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 10 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200 余万字专业著作。

②合伙人数量:截止2020 年 12 月31 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40 人。

③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共有注册会计师 329人。

④从业人员数量:截止2020 年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从业人员共803 人。

⑤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截止2020 年 12 月 31日,中证天通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1 人。

⑥从事过证券服务的人员数量:截止2020 年 12 月 31日,中证天通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546 人。

3、业务规模

①2020 年度业务收入:2.75亿元。

②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共有上市公司家数12家,年度证券业务收入0.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③2020 年末净资产:1,874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①职业风险计提: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2014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保额均已满足监管机构要求。

②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元。

③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8,203.41 万元。

④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①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②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④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4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⑤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权先生,担任项目合伙人,从2007年8月至2009年5月在江苏瑞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从事财务工作;从2009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国投新集、丰原药业、长城军工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鑫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证天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风险与技术部专职质控经理王虎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先生,于2004年10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9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相关工作,曾负责过中成股份、国投中鲁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负责过内蒙华电、国投新集、中航黑豹、丰原药业、四方股份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权、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1赵权、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核,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1 年4月 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中证天通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了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考虑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书面文件。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