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兴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执业要求,遵循独立、诚信、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影响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65,856,808股。假设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发行上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85,379,503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3,6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6、假设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7、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19.80万元,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277.60万元。

假设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上述2020 年度预测数据为基准,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8、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2021年度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上市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2020年度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如下所示: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表测算可以得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取得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一)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39,600万元,拟投资于封闭式煤棚和自动装车系统及配套设施的建造。

2、项目的必要性

(1)促进服务贸易规模,拉动口岸经济发展的需要

口岸是国家指定的对外来往的门户,是国际货物运输的枢纽,同时也是对外经贸、政治、外交、科技、文化旅游等来往的窗口,口岸作为国际贸易的枢纽,与地区经济之间呈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口岸的建设和发展可以有效地拉动地区经济,而不断发展的经济又对口岸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甘其毛都口岸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再创历史新高,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甘其毛都口岸进出口贸易量、进出口贸易值、关税税收均创开关以来历史最高,其中,对蒙贸易值占蒙古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8.82%,较2017年增长2.73%;占中蒙贸易值的43.54%,较2017年增长3.1%;占自治区对蒙贸易值的74.76%,较2017年增长5.2%。其中煤炭进口连续第3年突破1,000万吨,煤炭进口量、值分别占蒙古国煤炭出口的46.69%和69.17%,占全国炼焦煤进口的27.95%和20.46%,占自治区煤炭进口52.15%和67.32%。铜精粉进口连续第5年突破70万吨,铜精粉进口值占蒙古国铜精矿出口总值的61.26%,较去年增长5.9%;占自治区铜进口值的86.58%,较2017年增长6.27%。

因此,持续攀升的中蒙进出口贸易量,使得甘其毛都口岸需要配套包括货物的查验、仓储、换装、运输、配送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物流服务的需求将变得更为紧迫,而拥有先进的设备设施和高效的管理手段,能够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现代物流服务的项目建设和运营,将进一步助力推动中蒙经济贸易和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物流业务的一体化集中运作和规模化处理,提高口岸物流作业效率和服务贸易服务水平,发挥专业物流服务的规模经济优势。

(2)进一步巩固发展公司在中蒙跨境物流综合服务贸易核心竞争力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跨境综合物流服务。以蒙古、中亚、非洲等内陆锁定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有着较多的成功案例并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建设运营陆港口岸经验。公司最早在甘其毛都口岸投资建设运营海关监管场所、公用保税库等核心资产和设施,依靠大数据和物联网等科技技术整合物流网络,打造公司物流综合化、网络全球化、平台聚合化的智慧物流体系,从而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的整体物流解决方案。本投资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甘其毛都口岸先发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和范围。

(3)响应国家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公司在组织煤炭仓储服务贸易过程中,采用部分集装箱运输,内、外场地硬化,进出车辆苫布覆盖等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煤炭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由于甘其毛都口岸高风沙(全年风力达13米/秒、天气79天)和地区供水能力严重短缺,为了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公司投资建设服务贸易基础设施包括封闭式煤棚技改项目,确保煤炭储运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响应国家号召建设铁路集运站,加快公(路)转铁(路)的发展目标,有利于发挥铁路优势,承担现代企业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015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强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物流业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具体表现为:到2020年,依托覆盖全国主要物流节点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的中转联运设施,包括港口的铁路和公路转运货场、集疏运设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内陆城市和港口的集装箱场站建设等。

一系列政府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改善了现代物流服务行业的发展环境,同时绿色环保、高效便捷的物流体系建设将成为未来物流企业的布局重点方向。公司将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充分利用自身业务模式、物流资源、口岸优势,不断做大、做强,并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

4、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获得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代码为2020-150824-59-03-011470和2013-150824-04-05-224884的项目立项备案文件,获得了乌拉特中旗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乌中环审发(2020)49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实施本项目。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42%,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37%;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3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9.01年。

(二)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5,000万元,拟购置28台装载机和14台背吊车辆。

2、项目的必要性

(1)公司在甘其毛都口岸投资的核心资产进一步确保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跨境综合物流服务,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在甘其毛都口岸投资布局核心资产/设施/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跨境运输工具、保税仓库及海关监管场所,组建通关和物流服务网络,聚焦铜精矿、主焦煤、工程物流等物流需求巨大的行业,持续开展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公司作为跨境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具有多年跨境综合物流服务经验,拥有熟悉掌握蒙古进出口贸易政策、税收政策、海关清关流程、换装要求、语言等具有国际化竞争视野的优秀团队;同时公司正在执行的进口蒙古煤炭合年超过500万吨,新增装卸能力有很强的必要性。

(2)促进贸易规模,拉动口岸经济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甘其毛都口岸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再创历史新高,持续攀升的中蒙进出口贸易量,使得甘其毛都口岸需要配套包括货物的查验、仓储、换装、运输、配送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物流服务的需求将变得更为紧迫,而拥有先进的设备设施和高效的管理手段,能够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现代物流服务的项目建设和运营,将进一步助力推动中蒙经济贸易和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物流业务的一体化集中运作和规模化处理,提高口岸物流作业效率和物流服务水平,发挥专业物流服务的规模经济优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中蒙跨境物流业务运营效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中蒙跨境物流综合服务贸易核心竞争力。

(3)配合服务贸易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自营装卸效率,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在跨境综合物流行业中,公司将自有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链,而将运输等业务委托外包对象完成。随着进口蒙古煤炭量的增加,尤其是公司服务贸易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需要与之配套的更高装卸效率装卸车辆。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购置装卸车辆,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主焦煤供应链的交易效率,而且可以提高公司的效益。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以实际行动,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提出了新的经济合作概念,属于跨国经济带,得到国际高度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蒙古国是中国重要的近邻,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蒙关系,将发展对蒙关系作为中国周边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2021年是中蒙建交72周年,也是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修订27周年。中蒙两国都进入了以发展为中心、改善民生为主线的时期,双方都更加明确地把与对方合作作为自己重要的发展机遇,把和对方发展关系摆在各自对外关系的重要位置上,国际地区政治经济形势发展也促使中蒙两国更加重视与对方关系的发展。

近年来,煤炭是蒙古国最主要的出口资源,煤炭出口占其GDP20%以上,蒙古国90%以上煤炭出口至中国,成为中国进口煤的最大来源国。2019年蒙古国的外贸依赖度高达99%,与中国的贸易依赖度则为64.26%。由此可见中国是蒙古国出口、进口商品的最主要渠道,蒙古国经济高度依赖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因此投资建设本项目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2)国家、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

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内蒙古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改革发展,发展口岸经济,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同俄罗斯、蒙古合作机制,深化各领域合作,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国家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强调,应当结合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中国向北开放“桥头堡”,重点支持边境(公路、铁路)口岸对外开放。

国家和自治区围绕沿边开发开放和加强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深化与周边国家各领域务实互利合作,以及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意见和方案,其中就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口岸通关水平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体意见。

因此,本项目的投资是践行“一带一路” 倡议,深化和加强与蒙古国互联互通,提供通关便利,为中蒙企业扩大能源合作贡献力量,提升效率。

4、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审批及备案事项。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3%,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24%;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54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7.85年。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

2、项目的必要性

(1)进一步拓展其供应链贸易业务的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业务尤其是供应链贸易业务发展很快,供应链贸易业务对公司整体物流业务产生积极的、正向的牵引作用,但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其健康快速发展。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物流仓储装卸效率的提升,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相配比。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2)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需要

公司在扩展业务过程中,面临市场竞争等风险,尤其是新冠疫情对复工复产的影响,增加了业务的不确定性。为了更好应对各种风险,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把握市场先机,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人员储备

公司一直注重打造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培养出一批物流行业高素质、熟练掌握多语言的业务团队和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和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并且能够快速制定和实施、执行流程,同时不断整合优化运作资源和流程,确保各类业务能够有效正确的贯彻执行,支持公司各项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公司的人员储备能够满足此次募集资金项目所需。

(二)技术储备

公司的技术储备主要体现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上。经过多年的开发运用和持续创新,公司已经完善形成了报关管理系统、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卡口管理信息系统等多项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客户对物流服务准确性、安全性和及时性的要求,而且实现了公司低成本和高效率运营。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订单承接、运作、结算,提高了对客户的业务接待处理速度,充分实现了各部门之间数据及时同步,解决了因业务量大而产生的数据信息共享矛盾,实现业务数据的统一化、规范化、便捷化,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了人为操作失误,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的技术储备能够满足此次募集资金项目所需。

(三)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货运代理业务上的优势,带动其他业务协同发展,通过大力拓展工程项目物流、智能仓储、大宗矿产品物流等三个具有广泛需求前景的细分市场,对公司业务板块进行全面、综合和针对性的开发,借助板块的优势建设更具竞争力的跨境综合物流平台,形成业务板块联动、互动,综合发展的格局。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运输车辆、大型物流仓储基地等物流资源,根据客户多样化需求提供个性化、一体化、一站式的综合物流服务,有效提升客户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在提供前述基础物流的同时,公司顺势延伸供应链贸易服务,增强了客户粘性,有利于稳固和深化与重要客户的物流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各板块业务稳定发展,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市场环境。公司的市场储备能够满足此次募集资金项目所需。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等原因可能出现的本次交易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合理统筹安排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调配资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稳妥地推进项目的建设,力争早日实现项目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加强对研发、销售、采购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进而提升盈利能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六、关于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923309310103的募投账户余额已使用完毕,并于2020年6月1日销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619.9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80.0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75.4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36号)。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1个项目,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8,356.5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67%。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额,由38,664.68万元调整至10,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建设用地支出约5,000.00万元,项目运营资金约5,000.00万元。根据公司持有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津物流”)的51%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预计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931.74万元缩减至5,100.00万元。

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同可克达拉市恒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5,100.00万元缩减至2,575.21万元。

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施工,并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取得《保税物流中心(B 型)注册登记证书》。鉴于本项目已完成封关运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正式运营的条件,2019 年12月18日,公司已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本次变更、结项后,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3,865.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准)暂未确定用途,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部或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待有新项目再行投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中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3,960.3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4,039.64万元(具体金额以28,000万元扣除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差额为准),合计28,000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应投入金额2,575.21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2,453.05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截至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万元。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用于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的本金已使用,节余利息收入金额为 293.93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利息收入293.9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7,232,932.35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82,199,925.05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0.6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应投入金额2,575.21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2,453.05万元,尚未支付工程建设供应商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共计122.16万元。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中剩余的募集资金23,960.3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4,039.64万元(具体金额以 28,000 万元扣除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差额为准),合计28,000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铎奕达”)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铎奕达100% 的股权,铎奕达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3月31日,按照《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天亿(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第一期股权收购款23,800.00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尚有第二期股权收购款4,200.00万元未支付(包括募集资金160.36万元以及自有资金4,039.64万元)。

(3)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物流综合系统等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持续建设,严格按照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所有募投项目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实施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721,993,369.99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0元;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516,426.59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01.1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系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持续建设,严格按照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所有募投项目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实施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1,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募投项目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于2019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施工,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尚未开展运营,尚待产生效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处于建设初期,尚未产生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属于营运资金补充,不直接生产产品,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项目的效益主要系通过提高营运资金,促进公司物流与供应链贸易业务快速发展,增加公司业务板块的协同效益,从而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物流综合系统等项目的实施本身并不产生效益,目前尚处于建设过程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处于建设初期,尚未产生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已于2019年12月验收结项,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未开展运营;对外投资设立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已完成;其余项目尚在建设之中。公司募投项目无承诺收益,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差异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2月调整为2021年8月,即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8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 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额1,603.83万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附表1-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9 转股简称:嘉友转股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相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2,002,246.77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5,230,685.5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29,401.95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3,173,831.94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5,528.1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39,308.99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8,24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82,199,925.05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82,199,925.05元;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619.9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80.0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4,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653,493.16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7,893,723.43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30,79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元,募集资金尚余721,993,369.99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721,993,369.99元;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8年1月23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7日,公司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923309310103的募投账户余额已使用完毕,并于2020年6月1日销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5,230,685.58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4,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年度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本年度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情况

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用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理财收益3,173,831.9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2、对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259版)

(上接2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