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1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末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履行职责。2020年度,董事会全年共召开12次会议,就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果制作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0年度工作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5,000.00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股本变动增发、回购、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公司将在维持合计派息分红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顾月勤女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林大毅先生因个人精力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顾月勤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2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合伙人数量:69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655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2019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万元
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
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家
主要行业: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
审计收费总额:年报收费总额共计7,581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2018-2020)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主体:无
3.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2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2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广明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洁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归鸿
朱广明先生2000年12月8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2月8日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2月16日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4月16日开始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费洁女士2010年6月2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6月29日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4日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4月16日开始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章归鸿先生1999年10月1日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1日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26日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4月16日开始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朱广明先生:签署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复核人复核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归鸿先生:签署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复核人复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朱广明、拟签字会计师费洁,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归鸿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审计费用以市场询价综合考虑评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费用不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情况给予肯定,认为该事务所能遵守相关规定,遵循执业准则,能客观、公正地做好审计工作。对于平时的咨询工作,能从会计专业角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中汇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2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246.7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87.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59.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字[2020]68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3,049.2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金额为2.46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87.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20年12月23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164.68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52.26万元,合计4,516.9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待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对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立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福立旺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立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福立旺2020年度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福立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1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红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末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行使了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2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59,341.4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2,227,576.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6.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1-023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00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顾月勤
联系电话:0512-82609999
传 真:0512-82608666
邮 箱:ir@freewon.com.cn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邮 编:21534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