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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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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7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外,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非员工董事、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不享有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对外投资,公司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万元人民币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经济特区丹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成立深圳君科丹木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9,500万元人民币。

由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君联晟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公司董事王俊峰先生在君联资本担任董事总经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公司拟委派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彭绍东先生担任君科丹木董事,董事刘少明先生担任基金投资委员会委员,本议案彭绍东先生、刘少明先生、王俊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二)、(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于2020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1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1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司

1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518Z0343号)

1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197号)

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198号)

16、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参考了公司近几年的经营业绩与当前的经营情况,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报告》与《2020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监事除上述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外,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非员工监事除领取津贴外,不享有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万元人民币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经济特区丹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君科丹木投资有限公司将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成立深圳君科丹木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9,500万元人民币。

由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君联晟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公司董事王俊峰先生在君联资本担任董事总经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司

1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518Z0343号)

1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197号)

1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198号)

1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3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140,188.5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170,176.74元,使用利息投入155,188.9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789,510.3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52,873.98元,使用利息投入155,188.93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6,683,474.66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1,683,474.66元,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待转回余额365,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0月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2日公司及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科技”)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之后的净额;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75590332491080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1021729200131978已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针对上述专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金融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注: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使用上述专用结算账户认购国海证券收益凭证海智丰775期127,000,000.00元,产品代码SMK170,产品系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率4.20%,到期日2021年10月13日。收益随本金到期一次性支付,投资者有权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378.9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06.6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775.47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实施方式以向科瑞科技提供借款方式进行。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36,5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实施方式以向科瑞科技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158,574.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58,605,378.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58,605,378.2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元25,860,537.82,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5,138,824.46元,减去2020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82,000,00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5,883,664.86元。

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837,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94,722,602.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3、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4、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5、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支901-26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1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与咨询专业服务经验。曾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曾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并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科瑞技术”)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以向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四、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33,5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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