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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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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9版)

2、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减少任何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后,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减少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的决定之日起,在执行本协议关于管理费、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的约定时,相关的认缴出资额按照降低后的认缴出资额计算。

(七)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八)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深圳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并重点投资于高端装备产业中的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特别的,本合伙企业将重点聚焦于以下三纵两横的交叉领域:

(1)三纵是三大产业,即智能硬件产业、新能源产业及半导体产业;

(2)两横是先进制造的两大核心领域:智能制造领域与生产制造领域。

(九)投资决策程序

1、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应促使管理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会进行专业的决策,并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设三名委员,初始委员为张瑞琪、张榆福、刘少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更换。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投资决策,需由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包含本数)以上表决通过。普通合伙人应促使投资决策委员会建立关联交易回避制度。

2、天使母基金有权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一名代表作为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观察员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但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投资和运作。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及其退出)以及投资处置做出最终决策,为避免歧义,投资决策委员会不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

(十)收益分配机制

1、现金分配

(1)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可行的最早时间进行分配;就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原则上应在合伙企业收到该等收入后在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

(2)合伙企业来自于项目投资收入的可分配现金,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合伙企业相关合伙人之间分配,其中按照普通合伙人的分配比例计算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按其分配比例计算的部分(为避免疑问,不包括逾期缴付出资项下的滞纳金)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进一步分配:

A.首先,返还出资: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依本第(1)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

B.然后,20/80分成: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其余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按照上述第B项分配的款项为“收益分成”。普通合伙人有权指示合伙企业将普通合伙人应获分配的全部或部分收益分成支付给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与其他合伙人相同。

(十一)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七、相关人员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和任职情况

公司拟委派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彭绍东先生担任君科丹木董事,董事刘少明先生担任基金投资委员会委员。

除上述情况及“二、拟设立基金的相关情况介绍”中所述关联关系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份额认购、不在君科丹木及基金任职、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等情况。

八、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拟借助专业基金管理团队的投资能力与经验、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对新兴行业的认知以及投资能力,降低公司并购整合风险,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和完善行业布局的目标,帮助公司实现外延式扩张,积极把握产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A股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在基金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通过投资参与投资基金,依托投资基金合伙人的专业投资机构的能力和经验,充分运用各方在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的能力,放大公司投资能力,本次投资的重点目标为先进制造领域,有利于公司积极把握新兴行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公司参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A股募集资金,不会与公司经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投资参与投资基金,依托投资基金合伙人的专业投资机构的能力和经验,充分运用各方在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的能力,放大公司投资能力,本次投资的重点目标为为先进制造领域,有利于公司积极把握新兴行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公司参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A股募集资金,不会与公司经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关于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放大公司投资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和完善行业布局的目标,积极把握新兴行业发展中的良好机会。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A股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经公司内部必要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并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份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五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五)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三、议案十五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十三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提案编号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5月14日,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邮政编码:518057

(五)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联系人:康岚、江海敏

电话:0755-26710011; 传真:0755-26710012 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957,投票简称:“科瑞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5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5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为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取远程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进行互动交流。

公司拟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彭绍东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单单女士、财务负责人宋淳女士、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保荐代表人许超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在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认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证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证券投资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根据证券投资类型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行和管理事宜。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三)公司在证券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披露。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财务收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并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相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证券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审批程序。

2、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证券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议案1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00,093,749股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侃、王栎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侃、王栎雯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报及摘要将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信息,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