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3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达到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以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21-02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74,927.15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依据中介机构减值测试报告确定。计提减值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分别为94,751.66万元、11,208.58万元和12,853.13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坏账损失分别为-857.18万元和3,014.37万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9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业务性质,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组合区分为:“建筑、承包、设计、施工组合”“BT及PPP项目组合”“融资租赁组合”“其他组合”。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BT及PPP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损失24,257.30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9,596.42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减值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四)经初步测算商誉减值准备102.87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正积极组织安排中介机构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待中介机构出具相应减值测试报告后尚可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公司核算,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74,927.1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减少)约132,8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后续,公司将通过加强商务管理、应收账款催讨、诉讼等措施,提高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率。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的必须;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项琦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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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0年度年审工作履行情况,认为:立信具有相当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了解本公司业务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在年审过程中,该事务所工作人员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素质和勤恳的工作态度,定期汇报工作进展,积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鉴于立信已对公司情况和本行业特性具有相当的了解程度,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必要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且审计费用合理。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立信承担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胜任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且费用合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核销相关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取得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各项事实的外部认定证据、内部认定证据及相关资料,并经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状况,可以使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经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下属上海嘉定高科技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度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作财务核销处理,包括:核销应收账款436,575.00元,核销库存商品2,028,191.90元,合计2,464,766.90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回避了表决)。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本年度公司计划对外投资总额为250亿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总额120亿元;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100亿元;其他对外投资总额30亿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
3、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板块之间的比例;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投资年度计划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对外投资计划总额执行当年度对外投资。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4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与上述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选举,增补董事殷红霞女士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增补董事潘久文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聘周军先生、陆峰先生、王志刚先生担任集团副总裁,聘陈晓明先生担任集团总工程师,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周军,男,1965年2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陆峰,男,1978年10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建工海南区域总部总裁。
王志刚,男,1977年4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晓明,男,1973年9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企业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