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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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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0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本公司截至2020年末已发行股份2,080,570,520.00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62,417,115.60元。2020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1%(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热电业务和证券业务。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情况如下:

1、主要业务

(1)热电业务: 热力、电力生产供应,主要产品是电、冬季供暖和工业蒸汽。

公司分公司热电厂4台130吨蒸汽锅炉为热电联产,主要产品为发电上网和生产工业蒸汽,同时将蒸汽转化为高温热水用于供热;热电厂还建有116MW和70MW热水锅炉,生产高温热水单纯用于供热。热电厂将热力趸售给公司分公司供热公司,由供热公司通过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向用户进行供热。热电厂热电联产产生的电产品上网销售,同时还有部分蒸汽用户。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负责阿城地区集中供热,有四个热源厂,其中两个热源厂热电联产方式运行,可发电、供热和生产工业蒸汽,两个热源厂是大型热水锅炉单纯用于供热。

(2)证券业务: 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公司所有传统业务类型,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等,并已开拓部分创新业务。同时,江海证券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业务。

目前江海证券拥有76家分支机构,包括20家分公司和56家营业部,其中32家营业部布局在黑龙江省内,其他分支机构除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外,还分布在福建、辽宁、山东等多个省份的发达城市。江海证券以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业务中心为核心,以各分支机构为触角,积聚优势,精耕细作,实现公司全盘联动,践行公司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宾县营业部撤销手续已办理完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已上交黑龙江证监局。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经营模式

(1)热电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热电业务以热电联产和热水锅炉相结合运行模式,热电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业务:供热、发电、工业蒸汽。

公司主要担负政府规划区域内集中供热的任务,以满足供热为前提,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以热定电灵活调整生产机组,在没有供热负荷或蒸汽负荷的情况下不单独发电上网。

(2)证券业务的经营模式

江海证券按照“以经纪业务为基础,以投行业务为龙头,以自营和资管业务为两翼”的战略规划,确保公司经营工作取得稳步提升的总体要求。

经纪业务在稳固基础业务规模及收入前提下,坚持围绕“机构化、互联网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机构业务和产品销售业务,持续推动客户开发、客户服务及业务办理的互联网化,全力向财富管理转型。投行业务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利用投行专业优势,全面助力企业防控防疫复工复产,同时紧跟市场形势,推动各类型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完成各类债券承销共227支,承销金额434.35亿元。资管业务正视监管处罚,“以全面满足整改验收要求和监管要求为前提”强化整改;推动ABS业务发展,加强ABS存续期管理工作。自营业务中的债券自营业务严格落实监管处罚要求,对标各项监管规定进行整改;其他可开展自营业务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强化合规风控管理。信用业务中的股票质押业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和时间推进表,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在动态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三家子公司,整合经纪、投资银行、投资咨询等多方面专业能力,拓宽了公司的业务链,提供整体、长期、个性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以流程化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增强分支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深度挖掘分支机构潜力,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稳步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热电业务:供热属民生保障项目,与百姓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政府对供热标准和供热价格都有明确规定,并要求适当提高供热标准和延长供热时间,提高居民舒适感和幸福感,所以热电行业利润普遍偏低。提高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是公司通过积极扩大供热面积,通过提高供热收费率来增加热费收入;同时政府也会对居民供热部分给予免税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公司自身通过加强各项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严格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2)证券业务: 公司促进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业务的协调发展,打通各业务之间协同渠道,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业务的收入比重得到不同程度提高。报告期内,投行业务业绩较突出,实现了4.06亿的净收入,投行的“龙头”作用已持续显现。公司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进一步优化,多业务协作已产生“1+1〉2”的效应,实现业务收入的多元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热电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

电力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目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发电装机结构不断优化,国家为实现减排目标,鼓励发展风电、水电、太阳能、核电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和淘汰火电机组,全国火力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

供热行业是民生工程,供热价格由政府制定,属于微利行业。近年来政府为改善空气质量,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拆除分散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自2021年起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对热源厂限制燃煤锅炉的建设和使用,逐步进行煤改气、煤改电,因地制宜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我国油气资源匮乏,煤炭资源相对富裕,包括东北在内的北方地区是主要产煤地区,供应相对充足,而且供热期较长,使用天然气和电力作为主要燃料,供热企业无法承受巨大成本压力,所以在东北地区大部分供热企业目前还是以煤炭为主要燃料。为了满足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企业投入环保改造资金,环保运行费用也进一步加大。受政府去煤炭产能和调结构政策的影响,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攀升。以上因素造成供热成本逐年增加,目前供热行业普遍呈现盈利水平低甚至亏损的局面。

(2)公司热电业务行业地位

公司为哈尔滨市大型的地方热电联产企业之一,有政府批准的专属供热区域,是政府信得过的国有控股供热企业。公司供热方式为热电联产和大型热水锅炉相结合,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全部是集中供热,且以煤炭为主要燃料。所发电量除少量满足热电厂自身生产用电外,其余大部分上网销售。在供热区域内,公司供热面积每年都有所增加,截至2020年底公司集中供热面积为3303万平方米,约占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的 10%。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居于哈尔滨市中上游位置。

2、公司证券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逐步规范的过程。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转型期,业务多元化发展日益明显,盈利模式逐渐由传统的通道驱动、市场驱动变为资本驱动、专业驱动,抗周期性逐步增强。然而中国证券业的经纪、自营、投行、资管和信用等各项业务与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价格波动等方面还存在较高关联性,进而使中国证券业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特征。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2020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全行业总资产规模达8.90万亿元,比2019年增加22.50%;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同比上升24.41%,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161.10亿元亿元,同比上升47.42%;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575.34亿元,同比上升27.98%。(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最近三年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2)公司证券业务行业地位:江海证券各项指标份额情况如下表(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4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完成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一期)自2019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间最后一期的利息及本金兑付。

2020年5月15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5月20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自2019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7月20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完成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二期)自2019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最后一期的利息及本金兑付。

2020年8月27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二期)自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9月7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完成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9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期间的最后一期的利息及本金兑付。

2020年10月16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10月19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完成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期间的最后一期的利息及本金兑付。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次级债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的2019年次级债券“19江海C1”、 “19江海C2”、“19江海C3”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066号),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19江海C1”、“19江海C2”、“19江海C3”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553号),发行过的“19江海C1”、“19江海C2”、“19江海C3”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公司债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18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8江海债”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447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18江海债”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552号),“18江海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20江海01”、“20江海02”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682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20江海03”、“20江海04”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857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20江海01”、“20江海02”、“20江海03”、“20江海04”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本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数据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5,705.9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3,000.09万元,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18,850.2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11,999.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58,072.20万元。

1、热电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热电业务面临的不利形势没有明显改善,煤炭价格仍居高不下,原材料高成本压力未得到缓解;供暖期平均室外温度较同期偏低,以及按照市政府要求4月份供热时间延长7天,煤炭消耗量增加,以上因素综合致使煤炭成本及其他供热成本大幅增加,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2021年政府要求超低排放,为满足不断提高的环保政策要求,公司在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方面,投入资金也不断增加。疫情期间,一方面政府要求提高供热温度,热力消耗增加,一方面热费收缴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公司重视燃料管理,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及烟煤、褐煤掺烧的配比率,积极推进节能降耗,缓解燃煤高成本压力;强化设备管理,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设备完好率,通过对设备的全面精修技改,节能挖潜,本着“能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最大程度地提高设备出力,降低单耗;在热费收缴方面,公司积极推广微信、支付宝、银行网点以及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用户缴费,提高收费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4065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131万千瓦时,增加了2.86%;完成售电量2359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40万千瓦时,增加了3.69%;完成热力销售1656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增加125万吉焦,增加了8.16%。热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003.4645万元,较同期增长3.7%,主营业务成本108,264.8016万元,较同期上升5.76%。热电板块实现利润总额6736.18万元(含金融资产分红收益),较同期增长8.67%,净利润5744.63万元,较同期减少3.90%。

上述电力生产和销售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2季度延长供热7天,发电机组运行时间比去年增多,发电量和售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

上述热力销售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供热面积增加和4月份延长供热7天,以及疫情期间提高供热温度。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供热面积为3303万平方米。

2、证券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证券行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经营指标有所提升。江海证券也在受到监管措施处罚的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各业务条线通力合作、协同发展,报告期内按照证券行业类别口径,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8.64亿元,同比增长了19.64%;实现营业支出17.07亿元,同比增长了24.02%;实现利润总额1.62亿元,同比降低了23.94%;实现净利润1.32亿元,同比降低了29.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同比降低了29.72%。由于本期转让江海证券控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51%股权收益及证券市场回暖影响带来经纪业务收入增加。同时,营业支出中当期计提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导致营业支出同比增加、公司利润及净利润同比降低。

从证券业务分类情况看,经纪业务方面,坚持围绕“机构化、互联网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机构业务和产品销售业务,持续推动客户开发、客户服务及业务办理的互联网化,全力向财富管理转型。一是,强化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产品线,提供专业技术工具,加强对机构客户服务,增加公司机构客户资产。二是,深度应用综合APP、江海经济圈、点睛平台、江海财富等金融科技工具,加强客户开发和服务工作,强化线上产品的服务销售。报告期内,综合APP实现对客户的智能服务,注册用户大幅提升;江海经济圈APP,有效协助客户开发;点睛平台和“江海财富”微信服务号签约资产大幅增加。三是,加强金融产品销售,提升资产配置能力,加速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报告期内,代销金融产品销量翻两番。报告期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87亿,同比增长了27.47%。

投行业务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利用投行专业优势,全面助力企业防控防疫复工复产,同时紧跟市场形势,推动各类型业务稳步发展。一是,充分利用投行专业优势,为防控抗疫复工复产工作贡献力量。报告期内,黄石益民疫情防控债已拿到交易所无异议函并成功发行。二是,债权融资业务实现大幅增长,在证券时报·券商中国主办的2020中国区投资银行君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020中国区债券项目君鼎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各类债券承销共227支,承销金额434.35亿元,债券承销总金额行业排名第38,其中交易所公司债券承销金额358.25亿元,行业排名第24。(数据来源:wind资讯)三是,股权融资业务稳步推进,公司完成首单上市公司配股融资项目,同时深入挖掘和积极储备科创板项目资源。四是,开发挂牌新三板企业潜能,推进精选层公开发行项目,积极扩展新三板推荐挂牌增值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三板推荐挂牌2家,辅导5家挂牌公司完成5次定向发行,已申报辅导备案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3家。报告期投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了3.61%。

资管业务方面,正视监管处罚,“以全面满足整改验收要求和监管要求为前提”强化整改;推动ABS业务发展,加强ABS存续期管理工作。一是,力争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整改工作。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部署整改,暂停新增业务,在未发生任何风险的前提下,快速压降不符合监管要求资管规模,立足长期发展。二是,推动ABS业务发展,加强ABS存续期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设5支产品。三是,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疫情防控ABS“江海-均信应收款债权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疫情地区的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2020年期末,受托资产总规模340.42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规模为26.50亿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规模236.43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规模77.49亿元。报告期资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40亿元,同比降低了65.28%。

自营业务中的债券自营业务严格落实监管处罚要求,对标各项监管规定进行整改;其他可开展自营业务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强化合规风控管理。一是,债券自营业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整改。报告期内,严格落实监管处罚,暂停新增业务,对标各项监管规定进行整改,全面列示整改内容,深入整改。二是,可开展自营业务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强化合规风控管理。报告期内,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资本市场经历了剧烈的波动,国际、国内经济均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公司坚持加强投研体系建设,强化基本面研究力度,以价值投资为基础,防范信用风险,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把握市场机会,顺应资本市场变化走势,取得了稳健的投资收益。报告期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同比降低了8.15%。

信用业务中的股票质押业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和时间推进表,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在动态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报告期末,公司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合计为36.04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率约为127.8%,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自有资金出资规模为2.53亿元。报告期信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同比增长了32.62%。

3、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及公司防控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持续秉承提高内部控制管理能力、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保证信息质量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的战略思想。本年度,公司结合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内控自我评价手册》进行全面梳理后,将业务流转程序发生变化的控制点进行了修订,使内部控制更加合规、高效。在内部控制日常管理中,采取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等方式,掌握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评估工作于年初例行开展,对确定的前十大风险领域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提高了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保持了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针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述,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合规及内部控制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股东责任,全面督导落实问题整改,对照监管决定逐项逐条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和审查各部门及各项业务的内控制度,严格检查制度的执行有效性,进一步排查和识别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找出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完善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各项监管措施,守住合规底线,保证各项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江海证券已完成全部内部整改工作。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详见2020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0-028号公告)。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部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3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对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考虑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决策范围、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的权利、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和面临的可变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本段所述之本公司包括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经评估后,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合并1个结构化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洪波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 2021-014号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2809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其中李延喜、韩红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赵洪波董事长出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在投票表决前,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0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20年末已发行股份2,080,570,520.00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62,417,115.60元。2020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3.11%(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尚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哈投股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1-016号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度审计费用143.1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3.6万元)。

2019年度审计费用215.18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72.08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哈投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2021-017号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对各位独立董事在2020年勤勉尽责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使公司金融资产产生更大效益,兼顾公司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考虑市场的可操作性,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适当时机对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方正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进行处置。

公司目前持有金融资产民生银行(600016)股票101,296,994股,方正证券(601901)股票197,556,999股。本次授权处置股票数量不超过上述股票目前持有量的30%,处置时间及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由经营层择机确定。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年度报表出具过程中,对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 本年度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0151.59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80151.59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13.70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18号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意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19号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年度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

(3)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4)保险期限:1年

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规范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双主业经营的经营需要,公司对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热电业务方面,2021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购买热力,预计金额3014万元。 证券业务方面,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工作,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括公司的关联方,因实际业务的发生及规模难以预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该项关联交易赵洪波、张宪军、左晨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20号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2020年度经营实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制定了《江海证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拟现金分红总额3,929.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治理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8,10,13,14项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将择机召开。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1-01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龙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上述议案中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本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哈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0.0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6,377,225.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0,570,5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417,11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下转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