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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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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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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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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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9、议案11-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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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2006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人:吴婷婷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5月20日下午 17:00 前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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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及具体财务状况请参见年报中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所审计,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57,876,753.47元,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308,586.66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生产经营现状,拟公司2020年度按每10股分红1.7元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凌晨、马克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所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泰联合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所对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案并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基于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在充分评估疫情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下,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对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将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业绩调整到2021年完成,承诺期限及完成业绩总额不变,并签署《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二)》。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对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了《关于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调整业绩承诺方案、签订补充协议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天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就公司出具的《江苏索普关于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此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凌晨、马克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案暨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岗级工资管理办法》、《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以及《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作为薪酬依据。2021年度继续执行上述考核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年报的全文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募投项目,能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案并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质,人员素质好,工作质量高,自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双方合作融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45,626.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0,357.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881.46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其中44家为制造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18.5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闵志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闵志强;于2019年3月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措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闲置
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及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委托理财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 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及本金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操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
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0号)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494,584股,发行价格为8.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2,999,993.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927,825.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72,168.0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索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及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各月内,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委托理财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 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江苏索普本次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
2、江苏索普本次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江苏索普实施本次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案暨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受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收到了不可抗力的巨大冲击。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及业绩承诺各方拟就2020-2021年度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前的业绩承诺情况及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9日、2019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同意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9年12月11日,公司领取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9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在本次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前,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索普集团承诺,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不低于38,299.17万元、46,729.17万元、46,187.02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不低于1,773.19万元、2,491.81万元、2,464.66万元;标的资产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40,072.36万元、49,220.98万元、48,651.68万元。
根据天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744号),2020年度,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当年完成扣非后净利润26,003.94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当年完成扣非后净利润1,735.33万元。2019年及2020年度,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累计完成扣非后净利润70,499.50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累计完成扣非后净利润3,544.77万元。
二、2020年度标的资产未完成前期业绩承诺的原因
2020年我国社会各业均遭受了新冠疫情的巨大冲击,尤其是2020年上半年由于运输受阻、经济封闭、国际油价暴跌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传导,标的资产经营情况受到了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2020年度半年报》和2020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标的资产2020年承诺业绩不能完成的风险。
新冠疫情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影响的主要途径具体如下:
(一)货物运输及外销受阻,主要产品市场需求短期波动、产销量下降
受新冠疫情管控的影响,2020年1-2月国内公路运输物流基本中断,叠加春节假期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2020年初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大幅减少、生产企业短期内涨库情况严重。根据金联创数据,2020年2月中上旬我国醋酸行业库存超过了20万吨,创下了历史最高水平。
2020年上半年随着新冠疫情的国际化蔓延,部分国家或地区采取了封锁管控的措施,其中包括了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泰国、韩国、越南等醋酸产业链的主要出口目的地,造成了我国醋酸企业的外销受阻。根据金联创数据,2019年我国出口至印度的醋酸占国内总出口量的50%以上,受印度“封国”影响,2020年4月份我国大部分出口至印度的醋酸订单被取消,2020年5月我国已无再向印度出口醋酸。2020年上半年我国醋酸进口总量4.37万吨,同比增加3.76万吨;出口总量22.88万吨,同比减少1.59万吨,我国作为醋酸生产大国,2020年不仅出口困难,甚至出现了海外货源倒流打压国内市场的情形。2019年上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我国醋酸进、出口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标的资产的蒸汽产品由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生产和销售,且主要销售给醋酸及其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生产使用。2020年上半年,醋酸产品产销量降低直接影响了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蒸汽产品生产和销售,对于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
2020年上半年,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吨
■
醋酸及醋酸乙酯的出口情况如下:
单位:吨
■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导致的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标的资产2020年1-6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同比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2020年初油价暴跌及区域性需求紧缩,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疫情的国际化蔓延导致原油需求下滑、国际油价大跌,2020年初国际油价尚在60美元/桶左右,3-4月跌至30美元/桶以下,国际油价暴跌对我国煤化工产业链形成挤压,国际石油化工产品对煤化工产品形成了较大的成本优势,最终引致我国化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走弱。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于内销和出口需求的下降,标的资产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在2020年上半年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以醋酸产品为例,其市场价格均在2020年上半年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下滑,四月上旬更是触及了近几年来的最低点,醋酸产品自2019年至2020年6月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市场价(醋酸):江苏
■
数据来源:金联创
2020年上半年的硫酸销售市场整体弱势下行,部分酸企因库存过高急于出货,出厂价格倒挂。进入四月以后,标的资产硫酸产品出厂价持续低于40元/吨,上半年平均出厂价仅为49.96元/吨,相较去年同期值255.24元/吨,暴跌80.43%,亦远低于其生产成本。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中,蒸汽产品均是标的资产内部使用与结算,不影响标的资产实际的盈利能力;由于2020年上半年市场价格的下跌,标的资产其他产品售价均出现下降,其中醋酸销售价格降幅为-18.41%,硫酸销售价格降幅为-80.43%,同比降幅较大。
2020年上半年,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上半年,由于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产销量、销售价格的大幅下降,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规模、销售毛利率水平同比相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对于标的资产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直接导致标的资产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
三、业绩承诺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易对方拟在履行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后对于原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拟调整方案如下:
1、考虑到2020年上半年疫情对标的资产的实际影响,交易各方拟以原业绩承诺口径和计算方法为基础,将原业绩承诺中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2020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不低于46,729.17万元”调至“不低于32,000.00万元”,调减额为14,729.17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2020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不低于2,491.81万元”调至“不低于1,700.00万元”,调减额为791.81万元;标的资产2020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不低于49,220.98万元”调至“不低于33,700.00万元”,调减额为15,520.98万元。
2、将2020年度业绩承诺调减额延期至2021年度履行,即将原业绩承诺中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2021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不低于46,187.02万元”调至“不低于60,916.19万元”,调增额为14,729.17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2021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不低于2,464.66万元”调至“不低于3,256.47万元”,调增额为791.81万元;标的资产2021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不低于48,651.68万元”调至“不低于64,172.66万元”,调增额为15,520.98万元。
3、除2020年、2021年度业绩承诺金额调整外,《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其他条款、承诺区间、业绩补偿金额计算方法等均不发生变化。甲方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实现的业绩总额137,945.02万元亦不发生变化。
4、交易各方将在《补充协议(二)》中约定,2021年按调整后的指标进行业绩承诺,如无法完成,交易对方将按本次调整后约定的指标进行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四、业绩承诺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可抗力影响,在充分评估疫情对标的资产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情况下,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协商拟签署《补充协议(二)》对于原业绩承诺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拟调减2020年度标的资产业绩承诺金额、并相应调增2021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业绩承诺区间、区间承诺总金额不变。
本次拟调整的方案既考虑了2020年新冠疫情对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现实影响、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于标的资产长期业绩的扰动,也体现了交易对方对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承诺和信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本次调整后的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天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744号),本次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2019年度、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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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及2020年度,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承诺净利润累计值为70,299.17万元,累计完成扣非后净利润70,499.50万元,完成率100.28%;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承诺净利润累计值为3,473.19万元,累计完成扣非后净利润3,544.77万元,完成率102.06%。
上述业绩承诺方案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一)不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持续增强行业竞争力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醋酸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具有较为透明的价格体系,因此成本控制对于醋酸企业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标的资产计划向上游延伸醋酸产业链,提升部分核心原材料自给率,发挥产品上下游的集中化、规模化优势,降低公司醋酸的生产成本,巩固公司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低成本战略并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努力提升环保生产技术,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
当下,我国正处于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以及安全环保监管不断升级的进程当中,而标的资产素来重视环保技术的持续更新升级,目前标的资产正计划加大投入以完成工艺路线的技术升级优化。在本轮工艺升级后,标的资产有望大幅提高安全环保可控性、总碳利用率,并通过回收利用危废达到提升资源综合产出效率的目的。
(三)积极开拓客户资源,不断提升销售半径
目前标的资产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华东地区,标的资产计划通过积极开拓客户资源、深化利用低成本水运优势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销售半径。标的资产将在稳定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并基于公司成熟的业务能力及优质的产品质量逐步向新的客户群体拓展,挖掘新的下游客户,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七、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程序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有关程序
1、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及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调整业绩承诺方案、签订补充协议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交易对方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已分别获得了其股东会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会计师核查意见,天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1]00765号),《关于江苏索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744号)会计师认为:
(1)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2)上市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2020年度半年报》和2020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标的资产2020年承诺业绩不能完成的风险,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系考虑了2020年新冠疫情对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现实影响、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于标的资产长期业绩的扰动,也体现了交易对方对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承诺和信心,本次调整方案具有一定合理性。
(4)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交易对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补充协议(二)》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2020年度半年报》和2020年10月28日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了标的资产2020年承诺业绩不能完成的风险,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系考虑了2020年新冠疫情对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现实影响、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于标的资产长期业绩的扰动,也体现了交易对方对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承诺和信心,本次调整方案具有一定合理性。
(3)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交易对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补充协议(二)》内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八、上网文件
(一)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暨对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索普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1]00765号 )、《江苏索普专项审核报告关于江苏索普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744号);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关于江苏索普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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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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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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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