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一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秦坤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52,708,391.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270,839.17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437,552.53元;加上2019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13,177,175.28元,减去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故截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88,423,912.8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1,403,721,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48,051,804.91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基于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公司在第四季度对现有工程项目进行了梳理、评估,为使项目管理及核算更加谨慎,拟对工程项目的后续收入确认方法采用终验法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应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项目期初数据更正如下:
1、对会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会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1、对会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期末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会计报表合并利润表项目及当期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会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期末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会计报表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当期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1、对会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期末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会计报表合并利润表项目及当期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会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期末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会计报表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当期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四)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1、对会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期末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会计报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及当期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会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期末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会计报表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及当期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