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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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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林平先生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哲皓、张巍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