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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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制冰设备
公司的制冰设备业务包括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集中应用于食品加工、商超零售、煤炭采掘、水利水电、核电、建筑、冰蓄能、化工、冷链物流、冰雪运动、制药、食用冰等行业的降温、储藏、载冷、保鲜等领域。
公司制冰机品牌“SNOWKEY”在国内外市场中已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产品销售同时面向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个市场分别存在自营销售与渠道销售两种模式,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市场份额。
二、压缩机产品及系统应用
公司长期致力于热能与动力领域,在掌握压缩机、机组及系统技术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温度控制及能量转化的核心产品(压缩机)和系统解决方案。产品系列丰富,应用覆盖工商业冷冻冷藏、冷链物流、食品保鲜加工、石油化工及气体、大科学工程、数据中心、冰雪运动以及氢能源等领域的冷冻冷藏、工艺冷却、超低温制冷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热泵供热及烘干等业务。压缩机设备销售同时面向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个市场分别存在自营销售与渠道销售两种模式,已成为公司快速增长的核心业务。
压缩机应用是服务于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尤其在高端压缩机应用领域,如食品加工、化工气体、超低温等领域,公司面对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国际压缩机生产商。随着公司压缩机产品技术和品牌的市场认可度越来越高,进口品牌替代的速度在加快。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践行低碳发展,积极开发适用于CO2、NH3、R290、R1270、水、空气、低GWP的HFC等环保低碳型制冷剂的新型压缩机,开拓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应用场景。如大型氨+二氧化碳载冷机组、CO2高压亚临界螺杆压缩机、氨用半封闭变频螺杆压缩机、磁悬浮离心压缩机等产品,已应用在工商业制冷、余热发电,热泵替代锅炉供热、集中热源站,生产工艺热水等项目上。采用氨等低碳制冷剂的工艺冷却设备,对石油化工等工业应用中的含碳尾气进行二氧化碳捕捉回收。
三、油气服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自2009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天然气项目建设、生产运行专业技术服务,为油气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天然气气田提供适用于不同气源、工况的采气、集输、净化等地面生产装置自动化解决方案,形成了以一体化服务为特点的经营模式,范围涵盖了技术咨询、方案设计、设备成套、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运行维护的全过程。并结合公司的压缩机技术和设备优势,开发和投资天然气生产增压、气体压缩、液化等压缩机撬装化设备,积极拓展资产运营(如LNG项目、页岩气压裂项目)、脱硫环保等新型业务。佳运油气目前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四、氢能源领域
公司长期从事空压机研发制造及燃料电池相关产品的研发,在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空压机、氢气循环泵)及液氢、加氢设备方面进行技术积累以及技术布局。目前已有氢燃料电池系统、氢燃料电池空压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压缩与氢气液化等产品。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能源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氢能尤其是氢燃料电池等绿色能源是推动低碳发展的关键路线之一,因此氢能、氢燃料电池及其核心零部件将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由于我国氢能领域的产业化尚未形成,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氢能相关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收入占比微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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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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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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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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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 年,面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和异常复杂和国际形势的双重影响,公司积极复工复产,在业务上继续聚焦压缩机核心领域,深挖新需求和新的应用场景,继续加快产品和品牌的拓展,加快在石油化工气体等领域的进口替代,持续创新,持续在绿色低碳、高效节能方向的研发和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受疫情及市场环境影响,国际出口业务萎缩、压缩机(组)产品售价有所下降,供应链周期延长,物料成本有所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并且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计提减值,调减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837.8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5%;实现营业利润-20,163.36 万元,同比下降398.39%;实现利润总额-20,752.23 万元,同比下降420.43%。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111.03 万元,同比下降418.15%。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智能化天然工质压缩机和互联网+ 在海洋水产品加工设备中的应用与产业化”项目被列入福州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库。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字丝路物联信息化平台”项目被列入福建省“数字丝路”专项产业支持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列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福建省氢能动力装备工程研究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氢能动力系统及相关装备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自主研发实力,标志着公司氢能动力关键零部件的科研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与认可,并逐步进入国家科研体系领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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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年1月 1日,本公司因预收客户支付的对价而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履约义务,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将预收款项重分类列示为合同负债,变更日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131,741,503.58元分别调整118,085,434.85元计入合同负债和调整13,656,068.73元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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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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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3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第九小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第八小节“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