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783,89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向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开发了储能变流器(PCS)及智能电站控制系统,与锂电池、储能行业头部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并推广储充检一体化储能电站系列产品;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与下游客户深度合作,开展锂电池检测服务,改善业务结构的同时增强了客户粘性;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号召,通过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开发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等相关产品并开展充电运营服务。
公司产品线覆盖消费类锂电池检测、小动力产品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相关产品等多个领域,包含设备及产品销售、检测服务、充电运营服务等多种业务形式。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加快各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性能、功耗和性价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保持领先地位。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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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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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性,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
(1)研发模式
公司确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技术前瞻趋势开展研发的创新技术管理体系。公司新产品或新技术开发前,首先由市场部进行市场评估和客户调研,然后根据预判的市场需求进行立项;研发部根据立项材料开展开发,在开发过程中实时收集市场、客户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反馈信息,以保证产品及技术的领先性。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在自主研发的过程中掌握了锂电池检测核心技术,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采购模式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和采购管理制度,并确保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应制度和流程。公司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当生产部门收到生产订单时,首先根据物料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而后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ERP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单;最终由采购部通过ERP系统进行分单、下单,与供应商议价后签订采购合同。为满足客户采购周期要求,公司合理控制存货水平,进行适度库存安排。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检测系统,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和生产,所以产品之间存在差异性,这决定了公司的生产必须采用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管理模式。同时,公司也持续推进部分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客户推广标准化设备。这样既可减少产品的重复设计,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4)销售模式
公司以锂电池检测系统相关产品销售为主导,通过该类产品的销售促进锂电池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采用与客户直接谈判、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得订单。公司通过与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形成行业示范及引导效应,已在下游行业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立足锂电池智能制造领域,紧密跟随行业发展动向和技术变化趋势,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向参会者充分展示公司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能力,同时与参会的上下游客户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加强客户资源开发力度。
4、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涉及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锂电池检测服务、充电桩系列产品销售及充电运营服务等业务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该系列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研发的第三代动力电池工况模拟测试系统无论是在电流响应速度、充放电切换速度,还是输出精度等技术指标方面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可在实验室中模拟新能源汽车电池在实际路况中的电流、电压等工况输出,广泛应用于众多客户的实验室、车间生产检测,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4项国家标准,(GB/T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8331-2019)《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38661-2020)《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均已发布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通过产品型式试验及初次工厂检查,符合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并于2020年7月取得了CQC认证证书。该系列产品可控制储能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输配电站、工商业储能及分布式微网储能、储充电站等领域。在电网削峰填谷、平滑电能波动、能量回收利用、后备电源、新能源并网等场合实现能量的双向流动,可对电网电压频率主动支撑,提高供电电能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充电产品领域同样取得突破。星云一体式非车载直流充电桩(120KW/180KW/240KW)系列产品获得了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的认证证书。该系列产品具备直流快充技术,可根据车辆实际需求,智能调整充电输出功率,既可以满足小型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又可满足大型客运车高电压的充电需求。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按需开启功率模块,可将充电效率提高25%以上,电流转换率更高,能耗更低。公司凭借在智能充电产品领域的突出实力,作为首批入选企业受邀加入了“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有望未来为国家“新基建”战略的落地贡献力量。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并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这标志着福建星云检测在动力电池检测检验业务方面的资质和能力获得了专业机构的认可,为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福建星云检测拥有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性能检测第三方实验室。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检测认证服务。其主要检测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性能检测、环境可靠性检测,目前已配备各类先进的动力电池测试相关设备400余套,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国际标准。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检测将成为越来越多动力电池企业的选择,福建星云检测也将不断革新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检测服务。
(1)动力锂电池领域
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下,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同时大国之间的国际形势也日趋严峻复杂,对国内经济造成了较大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仅2.3%。但由于中国政府应对措施得当,国内疫情较早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经济增长由负转正,经济运行先降后升,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回升至6.5%,中国经济迎来强劲复苏,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在国内经济复苏的带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实现逆势增长,均创历史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月销环比持续改善,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 和10.9%。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培育期迈入发展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助力中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提出和实施,中国将进一步加速能源结构的转型,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革命。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接受度逐渐提高、充电配套设施广泛普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必将带动整个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将整个动力锂电池行业往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循环次数、低衰减性的技术方向加速发展,同时也将带动上游锂电池设备产业的快速发展。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的产品力和良好的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的锂电池设备厂商将得到更快的发展,可以在不断在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取得突破,巩固和保持竞争优势。
(2)储能锂电池领域
储能产品的普及将推动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全球能源变革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也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组成,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电化学储能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储能类型,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储能、铅酸蓄电池储能和液流电池储能,其中锂离子电池具有循环性好、响应速度快的特点,是目前电化学中主要的储能方式。电化学储能的应用场景非常多样,包括电网侧(包含风、光、热、核等电厂)储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项目、家庭及厂区等用户侧微电网项目等,电网侧大型储能系统通过发挥调峰、调频、调压等功能,能有效解决局部高峰期供电压力,提升电网运行稳定性;同时也是实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稳定可靠发展,提升电能质量的重要支撑系统。
为了推动储能产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诸多政策。“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2020年11月2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 年)》中提到“要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一储能系统一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
2020年9月,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等八项重点工作”,标志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由火电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将逐步被光伏、风电为代表的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主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由于和电网用电负荷并不匹配,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大量的储能设施承担削峰填谷的作用,这就给储能系统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根据Wood Mackenzie数据,2019年全球储能市场规模同比增长43%至18GWh,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13倍至231GWh。
从中国市场来看,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储能电池市场出货量为16.2GWh,同比增长71%。GGII预计储能市场未来几年仍将加速发展,到2025年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58GWh,未来四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支持下,储能产业特别是电化学储能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整体上由技术创新进入了商业转型的窗口期。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海外家庭储能市场也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未来发展可期。
(3)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领域
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新一代消费电子设备快速发展,迭代加速,其中需求增长最为迅速的当为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以TWS无线蓝牙耳机和智能手表/手环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5.9%至12.92亿部,但其中5G智能手机的市场渗透率和出货量持续提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表的数据也显示,2020年中国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虽然同比下降20.4%至2.96亿部,但5G手机出货量同样呈上升趋势,全年累计出货量为1.63亿部。未来伴随5G网络的不断完善,5G手机市场出货量有望维持增长趋势。同时,疫情催化了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在线娱乐等新的商业机会,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销量同比增加。IDC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超过3亿台,同比增长13.1%,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4亿台,同比增长13.6%。
同时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排名第一的产品为TWS蓝牙耳机,占比64.2%,成为驱动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不断增长的一大动力。TWS意为True Wireless Stereo,即真无线立体声。TWS耳机是伴随智能手机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产品,并且呈现出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此外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系统逐渐推广应用,可穿戴设备配合智能手机将不断拓展使用场景,潜在消费需求将被持续发掘。根据IDC数据,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4.447亿部,同比上升28.4%。
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其配套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3C数码电池出货量增速为8.8%,总出货量为36.6GWh,预计未来几年3C数码锂电池需求增速将保持在5%~10%,保持增长势头。
在小动力锂电池领域,伴随着环保理念的持续深化,锂电池逐渐取代传统的铅酸及镍氢等电池成为电动自行车、叉车、电动工具等终端应用领域的新动力源,加之锂电池技术的持续升级促使电池成本日益降低,锂电池在小动力应用领域的渗透率逐渐提升。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出货5.6GWh,同比增长124%。GGII预计,未来五年我国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市场将维持19%的年复合增长率。此外根据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0年锂电二轮车总产量约为1025万辆,总体锂电车渗透率为27%,车用锂电池(含共享电单车、共享换电柜)出货9.7GWh,同比增长78%,主要是受新国标影响,锂电轻型车市场需求大幅增长所致,GGII预计随着各地方政府对新国标的落实所带来换车潮,将真正带动二轮车锂电池市场的爆发,锂电二轮车真实渗透率将快速加大,预计2021年渗透率将达到23%,到2025年中国锂电轻型车用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5GWh。
报告期内,公司在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领域的业务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技术水平和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环境与行业发展因素
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整体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 和10.9%。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培育期迈入发展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助力中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提出和实施,中国将进一步加速能源结构的转型,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革命。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接受度逐渐提高、充电配套设施日益普及,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达到1,150万辆,相较于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6%。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检测系统这一细分领域,预计未来5年内,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将是公司业绩的主要增长点之一,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受新增产能带动,到2022年,预计国产锂电设备的市场份额将达到180-190亿元。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将凭借着先进的产品技术水平、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创新的市场开拓策略及成熟稳定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业绩在未来保持增长。
(2)产品力和竞争优势因素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通过多年在锂电池检测领域的深耕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6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3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1项,软件著作权44项;其中2020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5项、新增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0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4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公司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积极参与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4项国家标准:(GB/T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8331-2019)《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38661-2020)《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均已发布实施。公司还积极参与国家相关课题研发,包括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动力电池系统智能制造与集成应用”所属课题“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及2018年国家重点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项目子课题“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的研究。更于2019年,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凭借“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这一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完善营销网络布局,全方位服务客户
公司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公司注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及投入生产运营后的持续性技术跟踪服务,将设备技术升级与客户的需求发展紧密联系,通过后续的增值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孚能等动力锂电池厂家;亿纬锂能、欣旺达、新能安科技、新能德科技、飞毛腿、德赛、星恒能源等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厂家;一汽集团、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长安、蔚来等新能源汽车厂家;华为、华通精密、长电科技、上海电气、先导智能、立讯精密、歌尔股份等知名公司以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广州广电计量检测集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等知名检测及研究机构。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是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益的体现。
公司在稳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营销网络战略布局上,公司已在北京、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域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海外营销网络的建设,公司拟在美国投资设立星云国际有限公司(Nebul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此举将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产品营销及服务力度,提升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度,丰富公司境外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技术创新,突破瓶颈提升产能,优化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继续推进业务转型,深化产业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85.7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7.24%;实现营业利润6,221.72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379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06.2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1,303.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8,753.89万元。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推动布局产能扩建项目,缓解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在建工程累计投入18,170.60万元,项目进度达38.39%。该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起到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智能制造进度的作用,并且能够促进下游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等领域的快速高水平发展,为实现公司从“设备型企业”逐步向“装备、规模化产品和服务多元化的企业”全面协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此项目将大大解决当前产能不足,场地受限等问题,为实现星云股份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检测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截至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8,19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3%。2020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5项、新增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0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4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公司相继推出了星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和充电桩系列产品。星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可控制储能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输配电站、工商业储能及分布式微网储能、储充电站等领域。在电网削峰填谷、平滑电能波动、能量回收利用、后备电源、新能源发电等场合实现能量的双向流动,可对电网电压频率主动支撑,提高供电电能质量。星云充电桩系列产品具备直流快充技术,可根据车辆实际需求,智能调整充电输出功率,既可以满足小型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又可满足大型客运车高电压的充电需求。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按需开启功率模块,可将充电效率提高25%以上,电流转换率更高,能耗更低。
3、推动产品结构改革,深度拓展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并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这标志着福建星云检测在动力电池检测检验业务方面的资质和能力获得了专业机构的认可,为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福建星云检测拥有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性能检测第三方实验室。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检测认证服务。其主要检测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性能检测、环境可靠性检测,目前已配备各类先进的动力电池测试相关设备400余套,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国际标准。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检测将成为越来越多动力电池企业的选择,福建星云检测也将不断革新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检测服务。
为了响应中央“新基建”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电动福建”战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公司、时代星云与车充网进行储能战略合作,在福建福州自贸区开展了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系列示范站点的建设,通过强强联合构建了从核心设备、解决方案到市场运营的产业协同优势。为中小充电运营服务商在运营模式、服务模式和规划建设方面提供了学习交流基地。通过三方对储能行业良好发展前景的共识,围绕储能产业链,结合各自有的技术储备和管理经验开展合作,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可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4、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以服务行业内中高端客户为主的营销策略,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灵活配置相应的销售服务团队。公司已在北京、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域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海外营销网络的建设,公司拟在美国投资设立星云国际有限公司(Nebul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此举将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产品营销及服务力度,提升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度,丰富公司境外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5、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并建立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责任制KPI体系,通过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部门及个人KPI紧密结合,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1)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文件规定及其附件要求,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2020年1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加一家控股孙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与公司子全资子公司兴星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星云检测以货币方式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兴星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2020年10月21日,宁德星云检测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公司之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盖章):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有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3,458.56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02.1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9,5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540.9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06.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36.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15.4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3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6.6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078.84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078.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63.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38.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24.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43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3.0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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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0,329,063.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32,906.3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0,400,437.19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9,579,456.8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0,400,437.1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7,783,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11,355.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后,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119,028.31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4.07%。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2020年度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799,990.36元,核销坏账准备427,030.0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853,089.59元,核销坏账准备427,03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8,089.27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4,990.04元。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产品销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22,256.67元。2020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218.72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5,119,028.31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星云股份”)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星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逆变系统、充电桩、测试设备等产品及采购储能相关产品;拟与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快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充电桩等产品。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作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有财先生、江美珠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年发生金额为确认收入的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下转14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