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8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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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G5K10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26-1号(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石正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01日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3,158.23万元,净资产8,308.67万元;营业收入4,242.51万元,净利润-1,410.9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时代星云10%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时代星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时代星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时代星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GQ1BX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5767(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王茂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主营业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基础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18.14万元,净资产344.61万元;营业收入25.13万元,净利润-255.3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车快充40%的股权,车快充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车快充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内容为销售逆变系统、充电桩、测试设备等产品及采购储能相关产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合理且必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星云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文征,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鑫,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9:30-11:3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财务总监潘清心女士、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保荐代表人吕泉鑫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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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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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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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云股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下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综合授信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用本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届时根据公司和银行的协商情况而定。
为保证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授信业务(不论笔数和单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期间),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的具体授信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与该笔授信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二年。公司将使用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作为本公司签发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不包括票据池融资业务)。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公司的上述质押开票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此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向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建设提供融资保障,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莞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莞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陈莞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莞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莞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陈莞女士的原定任职日期为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莞女士自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陈莞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睿峥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郭睿峥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本次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睿峥,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07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现兼任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
郭睿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睿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睿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电子测试仪、电子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电子自动化工程的设计、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从事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及维护、软件产品销售、电子产品技术服务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正式生效施行,《公司章程》原条款(即原第十三条)同时废止。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福建省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充电猫”),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楼105室;
5、法定代表人:刘作斌;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咨询服务;工程设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其他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随着储能在能源发展运作中的应用价值逐渐显现,新能源汽车行业飞速发展过程中对配套充电设备建设的迫切需求,储能产业及新能源行业已具备进入爆发式发展的态势。通过充电猫的设立,公司将聚势汽车后市场新能源充电站和充电业务领域,本次投资有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充电猫的设立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设立之后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因素等风险。
充电猫成立后,将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营策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发挥整体业务协同作用,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充电猫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充电猫,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性、稳定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的基础上,拟对公司董事的薪酬及津贴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调整方案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调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岗位价值及能力确定其薪酬水平。遵守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四、董事薪酬调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总额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
(1)基础薪酬:
基础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个人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
(2)绩效奖金:
根据个人业绩完成情况及公司年初设定的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奖励,年终兑现。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3、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方案的薪酬金额为税前人民币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以上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新聘人员薪酬或津贴参照上述标准发放。
(三)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的,有助于提升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销售网络,拓展电商渠道,增强公司终端及海外市场销售能力,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福建星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星云国际贸易”),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星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楼106室;
5、法定代表人:杨倩;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经济贸易咨询;贸易经纪;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销售代理;寄卖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通过设立星云国际贸易,借助互联网快速便捷、无时间和地域限制的特点,打造电商销售渠道,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流程,控制运营成本,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便捷和保障;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销售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在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国际市场销售服务网络。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星云国际贸易的设立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设立之后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管理、营销、人才、外汇、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会以谨慎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公司将加大优秀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加强子公司内部控制及成本管理,保持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持续关注,努力减少外汇波动给子公司带来的影响,最终提升子公司经济效益。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星云国际贸易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星云国际贸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性、稳定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
15.《关于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3、6、8、9、10、11、12、14、15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9、15项提案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上述第12项提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周超、潘静如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