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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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车用交流发电机是将车用发动机所产生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是汽车的主要电源和车用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其功用是当发动机正常运转时,向车载用电设备包括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照明及信号装置以及其他辅助电器等提供持续、稳定的电能,同时向蓄电池充电。
随着汽车电子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车用交流发电机的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着车辆的稳定运行,对汽车驾驶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能耗和排放均具有重要影响。除主要用于汽车外,车用交流发电机还广泛用于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机械。
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拥有8大系列逾300个主要型号,是国内车用交流发电机产品线最丰富的公司之一。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及客户,公司销售模式分为主机配套直销模式和售后维修经销模式。其中公司主要以面向主机配套市场的直销为主,经销销售所占比例较小。
(1)主机配套市场销售模式
公司在主机配套市场中采用直销模式,由本公司直接与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签订销售合同并销售产品。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进行同步产品开发获得业务机会,在合作开发产品投产后则获取相应配套产品订单。按照该模式,在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新型号发动机产品前期研发、设计阶段,公司即开始参与承担配套发电机的研发、设计、样品试制、样品测试、装车路试及图纸确认会签等工作,待新发动机研发成功后则直接转入后续量产的配套供应。
(2)售后维修市场销售模式
售后维修市场采用经销商销售的模式,由公司营销人员通过市场考察,以省为单位逐步确定一批综合销售能力、信誉度和市场开发能力较强的经销商,由公司对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销售具体流程为:公司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额度、产品价格及促销政策的细节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在其销售网络区域内销售产品。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货款一般先行结清后发货。
针对售后维修市场,公司每年度对经销商相关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应用知识培训;对经销商按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经销合约的续签。
2、生产模式
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制造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预测计划,经销售、制造等部门评审后,由制造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结合销售发货的需求,由制造部编制三天计划。再由制造部根据三天计划编制一天计划,并具体安排组织生产。如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经制造部门确认后,调整生产作业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计划与订单驱动相结合的采购方式。每年采购物流部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并与供方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每月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编制主要物资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采购管理体系的设计以“质量第一”为主旨,同时平衡考虑了成本控制、及时供应以及供应商关系维护等方面,符合公司业务模式,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
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并结合行业协会自律进行管理。作为产业链上游,汽车交流发电机生产厂商主要为车用发动机厂和汽车整车厂配套。车用发动机厂所属的内燃机行业及汽车整车厂所属的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直接影响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分为主机配套和售后维修两个市场,主机配套市场根据应用的车型不同可以细分为乘用车配套市场和商用车配套市场。公司在我国商用车配套发电机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领先地位。
车用交流发电机作为内燃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通过集成在内燃机中而间接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与农业机械等下游行业。由于前述下游行业,特别是汽车与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而使得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细分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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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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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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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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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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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976.08万元,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同期增长25.95%;实现营业利润7,40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①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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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德济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湖州宁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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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 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2021 年4 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也于2021 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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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德宏股份证券部
邮编:313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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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购买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金额及期限
在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系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全部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初始投资金额(不包括因购买而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的总和。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决定购买的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材料,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应与售出产品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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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也有可能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五、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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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条件的网上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0元,共计募集资金26,4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2,230.00万元,已预付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2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0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2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9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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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71.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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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德宏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宏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认为:德宏股份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德宏股份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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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陈星照、何斌辉、叶肖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要,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2020、2021两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审批或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抵押、贷款等融资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17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 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婷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1] 3298 号审计报告)的审计,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3,646,828.99元。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89,902.63元。公司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2,692,612 股,若以此计算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34,630.60元(含税)。按照以上测算,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0.69%。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所处细分行业为我国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车用交流发电机作为内燃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通过集成在内燃机中而间接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与农业机械等下游行业。由于前述下游行业,特别是汽车与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而使得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细分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汽车行业也进入了低速运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提升,汽车存量市场的增加,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在“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 的全球汽车技术发展方向下,我国在内燃机汽车产销量长居全球第一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各种汽车技术路线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并呈一定结构性增长,将是未来多年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
2020年,由于国家和地方政策对基建投资的大力支持和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汽车行业表现好于预期,特别是商用车细分市场,全年产销呈现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但从宏观环境来看,长期依靠基建拉动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国际主要经济体疫情卷土重来和外部环境变化增加了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汽车产业的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竞争格局正在重塑。
(二)公司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采用符合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的销售、生产、采购等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在商用车配套发电机市场形成综合优势,在规模、技术上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也面临诸如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产品价格被迫下调、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技术不断发展、客户相对集中等风险。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布署,公司目前正在立足深耕车用发电机,大力发展电子真空泵,初步形成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并举发展的经营格局;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谋求通过收购兼并、整合资源布局国家鼓励发展的汽车、装备行业新技术及新材料领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976.0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8.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8.24万元。目前,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有效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保持足够货币资金保障应对转型发展中的各项资金需求。
(四)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每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2021年,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转型发展需要、后新冠疫情时代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后续公司在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战略投资等方面必须保证有持续和充足的资金投入,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0 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主要用于保证以下用途所需资金:
1、“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下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
2、为满足市场需求、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需要进行的产能扩建和产线技术改造;
3、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流动资金周转降速等上下游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变化;
4、收购兼并合适的具有长期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如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智能装备、新材料等企业或技术成果。
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 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等审计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0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等审计相关业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01 公司简称:德宏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