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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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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制定“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康生态”为核心内容的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战略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业务方向,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及“三医联动”改革要求,以数字医保为体,数字医疗、数字医药为两翼构建基本盘,聚焦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不断推动机制创新,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积极开展投资合作,打造数字+医疗+保险+医药的闭环,致力于成为数字医保领航者,数字医药、数字医疗建设者,互联网健康保障服务创新者,成为一流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公司。

(一)数字医保

1. 医保精准支付第三方服务

(1)智能审核服务

智能审核服务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和专业服务团队,协助医保管理部门实现对所有协议医药机构产生的医保结算单据进行全面、高效、科学、精准的审核,遏制过度医疗行为,防范基金欺诈风险,对基金管理提供更专业科学合理审核,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更加安全、科学,支付更趋公平、合理。智能审核服务是国新健康的基础和核心优势业务,目前覆盖率和技术能力处于领先。国新健康拥有业内领先、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审核引擎,审核速度达到毫秒级。

(2)疾病诊断分组(DRGs)付费服务

服务于各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新健康借鉴国外方案,结合本土实际,自主研发了DRGs疾病分组器,创新应用PPS点数法,并结合国家规范标准,通过科学的大数据测算制定出每一个组别的付费标准,以此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先支付,实现“总额预付(PPS)、年终结算、结余留用、超支自负(或共担)”,在全国较早完成医保基金分配从数量付费向质量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尝试。

(3)大数据病种分值(DIP)付费服务

为更好地助力各地医保局开展DIP试点工作,国新健康率先推出基于DIP分值付费产品服务体系,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一套用于医保病种分值精准付费和医疗过程行为监管的DIP标准目录,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引导医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增强医保基金使用效率。DIP试点强调点数法和区域总额预算结合,点数法作为国新健康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可将多年实践过程中的优势经验融入到DIP,为各试点地区提供优质的整体解决方案。

(4)APG点数法付费服务

国新健康长期深耕医保支付领域,勇于创新实践,自2017年起即开始门诊APG付费的相关研究,并与金华市医保部门合作,于2021年1月,共同推出了全国首创、唯一的的APG点数法门诊付费模式。该模式与家庭医生签约、医共体建设等政策紧密衔接,是实现医保基金全方位管理,以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三医联动、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为医保部门下一步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提供先行经验。

(5)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服务

通过统一服务平台,建立一体化管理服务体系,包括医保医师管理、疾病鉴定管理、健康档案应用、诊疗方案审核、处方审核、处方流转、药品追溯、机构评价、数据分析及决策支持等多种管理服务功能。实现参保人基本信息、鉴定信息、就医就诊信息共享,实时结算,为参保人提供统一、全方位的鉴定、就医就诊、取药、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全流程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6)决策支持服务

从医疗质量管理、医保政策管理、智能审核结果、基金运行管理等四个维度建立指标体系,评价医保管理情况及基金运行情况,便于管理者及时掌握基金运行动态、医保基金管理现状、医疗机构遵守政策情况;促进数字决策、科学决策,辅助医保管理部门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2. 大数据智能监控服务

大数据智能监管服务是基于规则审核、标准校验、跟踪追溯、对碰匹配、信用评价、宏观分析和综合评价七个维度,应用新技术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管服务效能,形成在诊疗行为发生前对提供服务的医药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资格监管,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行为、经办服务等进行过程监管,在诊疗结束后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监管评估,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监管服务体系。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手段丰富化和监管队伍专业化的目的。

(二)数字医疗

1. 区域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服务

区域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概括为“一个平台、两个体系、三个层级”一个平台为全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平台;两个体系指卫生主管部门的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和医疗机构的智能监控系统;三个层级指“省-市-县”三个层级逐步开展建设。最终实现有效约束医生的不合理医疗服务行为,有效评价区域内各医院、各专业科室、临床医生的服务质量,辅助卫生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管理部门科学决策,促进区域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2. 医院大数据医疗运营管控服务

医院大数据医疗运营管控服务体系是国新健康依托多年医保管理专业服务经验,结合医院、医保、医疗服务与运营管理存在的痛点及实际需求,为医院用户构建的一套适用于复合付费改革政策条件下实现医院收益、成本、服务、质量的最优均衡的信息化支持工具,通过该系统在医院使用与配套服务,可以有效提升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实时动态管控风险医疗行为和在院患者智能分组或病种分值测算以及多维度对病组(种)结算差额与医疗效果进行评价,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优化医疗成本,帮助获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同时为医院的运营预算管理与全面绩效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1)DRG分组预测预警系统

DRG 分组智能检测预警系统是国新健康依托于多年、多地区医保精准支付第三方专业服务经验、数据应用服务经验、政策解决方案咨询能力,结合 DRG 付费政策实践过程中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及潜在需求,以多元化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政策需求出发,为医院用户构建的一系列数据化、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智能管理支持工具。

(2)DRG医院智能管理系统

DRG医院智能管理系统旨在辅助医院进行院内DRGs总体管理,实现DRG院内管理和费用结构监控。同时,在医院原有绩效管理模式基础上,提供基于DRG考核的绩效管理及评价,不断提升在DRG付费改革中医院自主管理和数字化智能管理水平。

(3)智能病案校验系统

国新健康多年来深耕DRG支付改革市场,依托对病案规则的总结、DRG编码填报问题整合、收费项目和编码关系的归纳以及利用人工智能算法深度挖掘编码填写的问题,形成了一套从病案数据抽取、清洗、DRG分组、校验到结果反馈、修正、审核、上传等涵盖业务全流程、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智能病案校验系统。

(4)诊间辅助服务

诊间辅助服务是医疗机构在向医保经办机构上传信息前进行有效的专业审核和提醒服务。在医保费用发生前,根据参保人的既往就医情况、医保支付政策和相关审核规则等因素,对医生处方进行实时审核和事前提醒,从根源上减少不合理医疗行为的发生。

(三)数字医药

1. 药械智慧监管服务

(1)“互联网+电子政务”: 政务资源整合服务、药械安全标准服务、数据公众服务、企业信用服务、全程电子审批服务;

(2)“互联网+药械监管”: 药械安全执法服务、药械安全检验检测数据服务、药械安全生产质量数据服务、药械监管决策指挥服务、药械监管SOP标准服务;

(3) “互联网+质量追溯”: 药械临床监测评价服务、药械质量数据服务、社会共治服务、药械安全预警监测服务、药械安全质量追溯服务。

基于三大监管服务体系,提供一体化协同服务,建立各级药械监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药械监管信息化系统,促进药械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2. 互联网+企业服务

国新健康依托IT技术,建立平台化、集约化、合规化的企业专用服务通道,实现办事信息化服务于互联网+电子政务有效衔接。同时,高度协同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单位、生产商、配送商等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医药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3.互联网+药店服务

(1)药品及医疗器械进销存应用管理系统

药品及医疗器械进销存应用管理系统是一套面向药品及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应用管理系统,涵盖了企业经营中的库存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和协同办公等功能。

(2)药店智能审方服务系统

通过改造各定点药店医保刷卡系统接口,在药店营业员为参保人进行刷卡结算时调用事前审核服务,通过规则引擎进行审核,对违规及可疑的单据在电脑操作系统上给予提醒。

(四)创新业务

1.处方流转服务

处方流转服务是以患者为核心,联合地区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部门以及医院、药店等共同参与,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处方共享平台可辅助将医院药房承担的药品供给、药事服务等逐渐释放到以零售药店为主的其他药品流通渠道,在保障患者购药需求的同时,让医院专注于医疗服务。处方共享平台基于四大核心能力(包括药品追溯及药品保障能力建设、医疗服务及药学服务能力建设、药品便民服务能力建设)为相关方提供智能化处方分配、专业药师服务、全过程监管服务、药品质量追溯、药店评价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基础上,逐步实现线上在线处方续方过程。

2.慢病管理服务

慢病健康管理服务,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工具,整合互联网门诊特殊慢性病评审、互联网+慢病管理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及流程监督服务,打造慢病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3. 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

国新健康的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依托于自身用户资源、生态合作网络,通过专业化服务能力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为商保直赔、快赔及社保-商保合作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提升被保险人服务体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行业及政策环境

2020年,国家医保局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核心,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启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并发布《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将DIP与DRG试点工作并行作为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抓手。此外积极探索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设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要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围绕《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开展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同时,国家卫健部门也在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服务质量管控等方面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的通知》等,对公立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

在此背景下,公司在报告期内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围绕核心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现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二)明确战略方向,清晰战略发展路径

2020年7月,公司制定以“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康生态”为核心内容的战略规划,以数字医保为体,数字医疗、数字医药为两翼构建基本盘,以互联网健康保障服务平台和生态打造创新盘,依托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积极开展投资合作、不断推动机制创新,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抓手,以老百姓的健康守门人为方向,打造数字+医疗+保险+医药的闭环,成为数字医保领航者,数字医药、数字医疗建设者,互联网健康保障服务创新者,聚焦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公司。通过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未来3至5年内的发展目标和业务方向。同时,公司进一步提升战略管理能力,通过战略解码达成战略目标指标分解,制定战略解码监控及战略评估机制,并结合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确认战略发展实施路径。

(三)集聚客户,巩固做强基本盘

1.数字医保: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客户,梳理既有产品和服务,持续打造医保领域“医保精准支付第三方服务、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服务”产品系列,积极推动产品服务体系化、商务营销专业化、交付运维标准化,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工作,重点打造项目服务样板,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及行业影响力。

目前,智能审核业务已在广东、海南、广西、贵州等省基本实现全省覆盖,并深入推进第三方服务模式;DRG业务方面,在全国累计已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地区中,已服务金华、柳州、佛山、合肥、儋州、梧州、攀枝花等43个地区,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DIP业务方面,已中标淮安、宿州、镇江、邢台、阿克苏、东营、德阳7个试点城市,此外,中标成都、昭通等非试点城市,快速拓展DIP市场。2021年1月14日,国新健康服务金华医保局成功上线国内首创、全国唯一的创新项目一APG门诊付费,成为行业内唯一具备“DRG+DIP+APG”即住院到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综合支持能力的企业,为未来在支付方式改革领域建立综合优势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加大医保信息化市场布局和拓展力度,中标贵州医保信息化智能监管子系统、广西支付方式子系统、山东DRG管理子系统和湖南基金监管子系统,实现了在医保信息化领域的连续突破,为未来业务拓展和巩固打下基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医保端市场覆盖统筹区增长至190个,数字医保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2,852,586.08元,同比增长66.74%。

2.数字医疗:区域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公司进一步优化区域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平台服务功能、提升互联网医院监管能力,覆盖湖北全省的扩面工作有序推进中。此外,依据湖北项目经验,已成功落地佛山市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平台项目,为区域平台复制推广提供样板支撑。

医院大数据医疗运营管控服务方面,公司形成以DRG分组预测预警系统、DRG医院智能管理系统、智能病案校验系统、诊间辅助服务系统为核心的医院端新产品组合,已在浙江、广西等区域多家医院成功上线,为后续大面积推广创造了条件。除浙江、广西实现规模部署外,安徽、河南也已打造标杆医院,“多点开花”的趋势正在形成。2020年数字医疗业务实现收入近4,000万元,同比增长119.45%。

3.数字医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在药监市场的卡位能力,巩固在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系统建设上的优势地位。公司发挥技术优势,先后承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器械审批系统建设项目,为国家局药品和器械审评审批业务优化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助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措施的落地,辅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公司推动疫苗及高风险品种生产监管项目落地,在北京、新疆、浙江,逐步实现对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风险智控,打造智慧监管平台标杆。在“2020智慧监管创新大会”上,公司服务的北京京药通、浙江药品风险预警防控、河北药品监管决策指挥平台及新疆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四个项目入选全国十大创新项目。

在企业端的业务创新上,国新健康医药协同平台正式上线,为目前已覆盖1万余家药店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服务。2020年,数字医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939,372.84元,同比增长26.38%。

(四)创新驱动,赋能创新盘

公司聚焦行业与技术前沿,沉淀公司数据资源、技术能力,探索数据应用场景,坚持产品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着力提升B端、C端业务占比。公司进一步发挥数据治理及专业化知识体系建设能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公司在医保、卫健、药监领域的优势,服务公司战略布局,在互联网医保、互联网医药、互联网医疗等领域和方向,进行创新和探索。通过建立三医数据标准融合探索机制,打造数据服务能力的基础;通过北大联合实验室,探索人工智能新技术,运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学习、构建知识图谱等,探索专业服务与AI新技术结合的能力创新;持续输出具有市场应用场景和盈利空间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创新产品设计,保险直赔、快赔业务及处方流转业务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公司互联网健康保障平台业务提供拓展支撑。

(五)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沿着“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康生态”的战略逻辑,加快布局发展,聚焦客户,升级调整组织架构,明确各业务线价值定位和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战略引领,强化创新能力,提升产品、项目、市场等专业化管理水平,推动专业化运作,有力支撑公司战略规划深化落地。

2020年,公司着力优化管理体系建设,有效防控经营风险,整体经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实现营业收入207,372,157.90元,同比增长59.6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三、(二十四)。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无。

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会计估计变更及依据

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本公司变更对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原先的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按照5%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如下: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使用法,此次变更对公司2020年末(2020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不产生影响,对2020年末(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3户,较上期相比减少11户,新增1户,其中:

1.注销公司明细

2.新增公司明细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1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日期: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的原因: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统一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和 2006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同时执行与新租赁准则配套的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的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的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2、变更的原因:为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项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提高财务核算效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信用减值损失模型进行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3、变更情况

自2020年10月1日起,本公司变更对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原先的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按照5%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和2020年末(2020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不产生影响;对2020年末(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下转208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岩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治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以下内容。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