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1-021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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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行业,是一家集磁性元器件、电源类产品生产及组件灌封、组装技术于一体的解决方案提供者。
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线圈绕制技术及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和车载磁性器件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秉承以“为先进电气制造商提供更佳选择”的经营理念,坚持“尊重于生命,用心于产品”,配合客户开发能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电子产品,使生活更安全、健康、环保。
致力于民生电子产品、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相关创造更加清洁的美好未来或促进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产品。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器件
公司磁性元器件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高频元器件、特种变压器和5G磁性元器件三大类,具体产品包括:高频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逆变器、三相变压器、特种电抗器、计量互感器、共模电感、片式变压器产品等多个系列。
(2)电源
公司电源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电源适配器和定制电源两大类,智能电源是定制电源产品系列中的新研发产品。电源具体产品包括:智能电源、氮化镓电源、电源适配器、裸板电源、LED电源、模块电源、医疗电源、工控电源、通信电源、光伏逆变电源、数字电源等多个系列。
(3)特种变压器
公司特种变压器产品包括三相变压器、特种电抗器、计量互感器等,其中三相变压器和特种电抗器为主要产品。
(3)车载磁性元器件
公司车载磁性元器件产品包括变压器、电感两大类,具体产品包括:车载OBC变压器、DC-DC变压器、辅助源变压器、驱动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灌封电感、PFC电感等多个系列。
(三)主要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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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7电子器件制造”下的“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在行业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的子行业之一。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磁性元器件和电源行业属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子行业,大力发展包括磁性元器件在内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是我国实现工业强国的基础性支撑,其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电子元器件作为电子信息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其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
(1)电子变压器
电子变压器发明至今已有140余年的历史,并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如今已成为电子产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产品更新换代而显现出产品类型多样性。由于电子变压器是专为用户配套的产品,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设计制造,电子产品的微型化,对电子变压器类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设计方面电子变压器也超越了传统的低频的概念,采用高频技术。特别是 IT 产业的兴起,市场的需求必将推动电子变压器产品向“轻、薄、小”方向发展。
2019年由于多边贸易摩擦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低迷,电子变压器需求量约为162.9亿只,同比下降3%,市场需求规模大约在606.3亿元左右同比下降3.9%。2020年,由于年初开始的全球疫情的影响,全球电子变压器市场将继续下行,随着国内疫情控制趋于稳定,大量订单涌向国内,电子变压器需求开始回暖,预计到2024年全球电子变压器需求规模约为166亿只,需求规模约为633亿元。
(2)光伏领域
全球变暖引发世界各地加大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碳”耗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是全球变暖的最主要原因。为抑制全球进一步变暖和自然灾害的频发,世界各地开始提倡“碳中和”理念。目的是在于减少碳排放量,实现绿色化发展。化石燃料发电产生的碳排放量大。截止2019年底,全球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COZ排放量高达368亿吨,各国为减少碳排放量,开始利用新能源发电,如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由于中国的光照资源充足,因此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发展光伏发电行业。中国累计和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占比34.96%遥遥领先其他国家。现阶段,中国新增光伏装机主要在华北地区(28.5%)、西北地区(21.6%)、华东地区(17.5%)、华南地区(15.7%)、华中地区(11.6%)、以及东北地区(5.1%)。
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77.4GW增长到2020年的247GW,年复合增长率为25.9%。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实现,预计在2021-2025年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里市场规模将保持高速增长,预测2021一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26.9%,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将有望于2025年达到805.2GW的规模。
(3)新能源汽车领域
目前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已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成为了不可逆的发展方向。2020年,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降低了新能源企业的进入门槛,提高了产品要求,完善了强制性标准,延长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10月份,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地方层面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国家与地方的政策体系逐渐成型,给予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极大的支持,预计未来5年内政策扶持将仍然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整体而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发展潜力巨大。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的发展愿景。在此愿景下,新政策有望持续出台以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同时未来几年也将迎来新的换购周期,大量国3、国4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将面临更新换代,部分限购城市新能源汽车或将存在较大发展空间。若未来行业的发展可以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本投入、国家与地方政策相结合,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530万辆,届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在2000万左右。
(4)5G通信领域
2020年中国5G正式进入规模商用时期。春节期间突发的疫情使经济发展承压。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5G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在央地政策的共同支持下,中国5G网络建设在3月份迅速启动,并于10月初提前完成全年建设目标。与此同时,5G用户连接数、手机出货量等均放量大增。最为可贵的是,疫情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在产业界共同努力下,5G创新应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良好示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初步显现为5G后续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5G作为通用移动通信技术将赋能各个产业,带来巨大产业价值。
根据美国高通公司预测数据,到2035年5G将在全球创造13.2万亿美元的经济产出,相较于IHS(《5G经济》)在2017年预估的2035年5G创造的经济产出价值12.3万美元,增加了约1万亿美元,这主要归功于提前完成的5G标准及世界各国5G商业部署的加速。另外IHS预测至2035年,全球5G产业价值链将累计创造出将近2230万个工作岗位,全球5G产业价值链每年平均投资达到2350亿美元,用于5G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强5G基础技术研发。
根据《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数据,截至2030年,5G将带动我国当年直接经济产出为6.3万亿,间接产出10.6万亿。直接产出方面,2020年预计5G带动经济产出4840亿元,主要来自5G商用早期运营商大规模的网络基础设施投资;2025年预计带动经济产出3.3万亿元,主要来自5G商用中期终端用户及电信服务支出的增加;2030年预计带动经济产出6.3万亿元,主要来自5G商用成熟期5G信息服务及互联网企业服务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对于各行各业都是充满考验的一年,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延期复工,并在最快的时间内做到了稳步复工,复工后经全员共同努力,战疫情、抓生产,采取各项措施,克服种种困难,紧紧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审时度势,统筹全面均衡,推进公司稳定发展。
由于疫情全球爆发,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虽然公司一季度的业务受疫情的影响比较明显,但在公司全体员工不懈努力下,全年销售收入已基本实现到去年同期水平,总体上,公司稳住了阵脚。2020年与2019年的销售基本持平,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37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营业利润3,01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8%;利润总额2,992.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9.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01%。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同时由于京泉华科技产业园的投入使用,使在本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摊销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叠加在报告期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成本增加。
报告期内,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能力、快速响应的研发实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与多家国际高端电子设备厂商展开持续稳固的合作。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均获得了客户的认同,优质的客户资源不仅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营业收入,而且提升了公司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电子电器行业发展现状,始终坚持技术先进、品质稳定的市场战略,继续稳固“以磁性元器件为基础,以电源及特种变压器同步开发”的产品技术创新战略。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107项,外观专利25项,较强的研发能力保证了公司可以持续向市场提供质量高、性能可靠、较低成本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也为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了保障。
2020年,借助于公司在技术创新、高品质的产品、市场、品牌等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公司营业收入保持了平稳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来扩大产能,扩张业务规模;进一步强化既有竞争优势,逐步缩小与国际大型企业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公司的竞争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相对雄厚,在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别产品均已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在国内汽车电子、5G通信、光伏、轨道交通、医疗等行业投资环境看好的情况下,未来几年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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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除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外,其他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收入准则的变化情况如下: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本公司的预收款项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注2:公司寄售销售模式下,原收入准则确认收入时点为经客户领用,并与客户对账确定单价后确认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寄售销售合同,公司商品的控制权在客户领用时转移,故将客户已领用但未与公司对账的部分进行重新计量。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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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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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立品
2021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5证券简称:京泉华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375.06万元,利润总额2,992.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79.7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2,867.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0,247.2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1,782,456.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1,743,419.67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3,178,245.6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9,000,000.0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81,404,831.43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尺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窦晓月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窦晓月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辛广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辛广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辛广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85证券简称:京泉华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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