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5版)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为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加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科沃斯品牌服务机器人业务的全球运营管理效率以及进一步深化添可品牌国际化布局的迫切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双轮驱动战略下的全球运营能力,以及深化添可品牌的国际化布局,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进一步构筑公司护城河,为股东创造长远经济价值。

2、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公司所处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提供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市场的蓬勃发展,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保障。经过多年沉淀,公司研发团队实力雄厚,销售渠道稳定,品牌影响力享誉国内外,为本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劲的内部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军地位,打造源自中国面向全球的消费科技品牌。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并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的领先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拓展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业务领域,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均长期从事机器人及智能生活电器相关行业,在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拓展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专业优势明显。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公司将在上述管理团队中挑选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储备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从事家庭服务类机器人研发与生产二十多年,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类机器人各项核心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同时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对研发的大力投入,公司在前沿技术、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和积累了丰富经验。例如,激光测距传感器与激光SLAM技术、视觉SLAM技术、双线激光3D结构光模组、单目视觉的AI技术、多传感器融合的三维环境建模等核心技术,均为科沃斯技术人员在工作中自主研发、总结、提炼,凝聚了宝贵的商业化经验,能够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确保公司的产品始终走在行业前列。此外,公司也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与多个高校完成合作项目,并成立学生实训基地,将科研最前沿的技术应用到产品中来。

添可品牌深耕高端智能生活电器领域,不断挖掘创新技术和用户现代生活的需求,构建添可智能品类体系。添可自研电机及智能感应技术,打破地面清洁固有模式,能智能感应地面脏污程度,实时调整吸入功率、滚刷转速和喷水量,平衡清洁程度和续航时间;在完成地面清洁后,可实现一键式自清洁,免除拆洗滚刷的麻烦,带来全新用户体验。

公司一直秉承“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模式,专利方面,建立专利保密制度,将专利保护贯穿于技术立项、预研、产品化等各个阶段,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发表论文等方式,切实保护公司核心技术成果;标准方面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抢占产业制高点。

3、市场储备

作为服务机器人头部企业,公司有享誉海内外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影响力。根据中怡康数据,公司在国内扫地机器人市场连续多年占据第一品牌的位置。此外,根据2020年5月发布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科沃斯荣登机械设备制造行业2020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品牌价值34.70亿元。在海外主流市场,科沃斯品牌也被越来越多的海外消费者认可和接纳,成为服务机器人的代表品牌。2020年公司再度蝉联“BrandZ?中国全球化品牌50强”,进一步凸显了科沃斯品牌价值及消费者对科沃斯品牌的喜爱。2021年1月,科沃斯被美国商业杂志《Insights Success》评选为“2021年全球十佳机器人公司”,美国消费者监督机构商业促进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向科沃斯授予A+等级认证,这一权威认证,代表了美国消费者对科沃斯品牌的充分信任,以及对品牌售后服务体系的充分肯定。

添可品牌近一年持续放量,在海内外的投入取得了初步成果,2019年品牌实现收入 2.73 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4%;2020年品牌收入达12.5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61.64%。2021年1-2月添可国内线上销售额达2.8亿元,美国亚马逊销售额达1.6亿元,去年同期添可国内线上与美国亚马逊合计销售额约为0.3亿元。在海外市场,添可连续两年获得全球权威评估机构《消费者报告》年度最佳吸尘器榜单TOP1,2020年“黑五”中,添可的洗地机和吸尘器系列产品包揽了美亚、德亚、日亚、英亚和美国沃尔玛的电动地面清洁品类最畅销单品。添可品牌从成立之初即面向包括美国和欧洲在内的主要海外市场进行布局,搭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销售网络,积累了丰富的全球化运营和品牌营销的经验,为添可品牌迅速扩大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公司现有业务运营情况及发展态势

自1998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研发和品类创新,通过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和敢为人先的市场探索,打造源自中国面向全球的消费科技品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家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的引领者,旗下科沃斯品牌家用服务机器人及添可品牌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取得不俗的消费者口碑和业绩表现,成功构建了科沃斯加添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此外,公司还积极投入商用服务机器人的研发和拓展,力争通过机器人技术赋能行业用户,协助用户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及获取全新的数字化能力。

七、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事会能独立有效行使其监督权和检察权,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适用);

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上市公司或股东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上市公司或股东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3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预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关联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委托理财预计支付总额8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2.9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持续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同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此额度在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此额度在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39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科沃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科技”)

苏州科沃斯机器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电子商务”)

深圳瑞科时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科”)

苏州科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畅电子”)

● 本次担保额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逾期担保: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3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机器人科技、科沃斯电子商务、深圳瑞科、科畅电子(以下简称“四家子公司”)计划在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空间变换”)平台开设抖音小店铺,四家子公司同意为其店铺的经营行为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如四家子公司在北京空间变换平台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约或违反北京空间变换平台规则情形时,北京空间变换有权冻结或扣除四家子公司的货款、保证金且限制四家子公司退店,有权根据平台规则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为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主体与公司关系: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以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与北京空间变换进行合作,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以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与北京空间变换进行合作,均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其董事会审议当天的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6,757.6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4,484.91万元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272.69万元之和),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2.18%,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40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各自申请综合授信续期额度不超过8亿元,有效期1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续期额度不超过5.5亿元,有效期1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及下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有效期1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续期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有效期1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有效期1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有效期1年。上述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供应链金融、资金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42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张卫明、陈星等15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刘洋、潘林春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同时,周杨华先生因在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被提名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将提交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5,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

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5,425股,2019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800股,合计回购注销266,225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66,22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72,544,025股变更为572,277,800股,注册资本由572,544,025元变更为572,277,800元。根据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各项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4月24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18号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4日起45天内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徐喆、汪杰

4、联系电话:0512-65875866

5、传真:0512-65982064

6、邮箱:ir@ecovacs.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4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吴中区太湖东路299号澹台湖大酒店西楼一楼澄湖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14、16、17、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 上午9:00-11: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18号

联系人:徐喆

联系电话:(0512)65875866

传真:(0512)65982064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48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3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东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661,730.26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866,173.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752,030.54元,期末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4,547,587.77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572,544,025股,以572,544,025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286,272,012.5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1,209,184.19元的比例为44.65%。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1-028)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1-029)。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三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046.1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039.18万元;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095.57万元(包括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金额12,000.00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039.18万元。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1-031)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向董事长钱东奇发放的薪酬税前总额人民币275.98 万元;

向王宏伟发放上市公司董事津贴人民币16.37 万元;在上市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单独发放董事职务薪酬。

2020年度,公司分别向独立董事王秀丽、任明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税前总额人民币14 万元/人,向桑海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税前总额人民币4.30万元,向李倩玲(离任)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税前总额人民币9.7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庄建华、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建军、副总经理李文楷、副总经理刘朋海、副总经理MOUXIONG WU从公司获得的薪酬税前总额为人民币1,088.29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就公司拟进行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含108,000万元),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4,00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将减至不超过人民币104,000万元(含104,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下转2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