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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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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1-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4,232.07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32.07万元,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75.43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975.43万元。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641.3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959.28万元,上述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绝对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

2020年末,公司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3,415.62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41.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19.88%。

报告期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余额2,138.73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5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23.73%。

(二)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1、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2、存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1)应收账款

2)存货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进行,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0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0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1,013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30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652万元。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根据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6,640,800股为基数计算,拟每10股派息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息总金额为28,332,816元,不高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存在超分配情况。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13,269.4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45.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154.50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20,424.04万元相比,超募资金为52,730.4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1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用于“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备年产120台套建设项目”、“桥、门式起重设备年产1.5万吨改、扩建项目”、“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情况

截至2020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9,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201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646.05万元增资控股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27.5万元,认购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份。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不超过2,500万元(含天桥利亨管理层预留份额不超过500万元,公司实际投入2,000万元)与各方发起设立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桥舜臣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948.948 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发起设立天桥嘉成〈暂定名〉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530万元与株洲嘉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赵宏等7名创始团队成员发起设立湖南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13,269.43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超募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充足的营运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智能化技术集成项目开发建设及数据云平台的搭建,从而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全面实施。

四、公司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经营战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桥起重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13,269.43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天桥起重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13,269.43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单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该法人单位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铝国际(合并数据)总资产为5,451,402.43万元,净资产为1,563,691.27万元,营业收入为2,302,595.10万元,净利润为-185,639.9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永红先生同时担任中铝国际副总裁,根据《上市规则》中铝国际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铝国际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行,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上述关联人签订具体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条件的合理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通过招标方式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将依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过程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采用中标、市场价格确定,公允合理;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制度内容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二、《股东大会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奇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监管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陆大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陆大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陆大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对陆大明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奇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周奇才先生(简历附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奇才,中国国籍,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历任同济大学人事处副处长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长期从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及学生培养工作,发表国内外期刊论文100多篇,获得相关领域各类专利20多项,出版专著10多部,培养硕、博士研究生50多名。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周奇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1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各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职国际于2019年度开始成为公司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审计相关准则开展工作,出具准确、真实、客观的财务报告。

二、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三、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天桥起重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四、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承担相关工作。我们认为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2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桥配件”)、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利亨”)、株洲天桥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桥舜臣”)、株洲优瑞科有色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优瑞科”)、湖南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嘉成”)、株洲天桥奥悦冰雪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奥悦”)及孙公司湖南泰尔汀起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尔汀”)、湖南天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环境”)向光大银行株洲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均为1年,担保金额共计12,600万元。上述担保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3、2021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12,600万元整。

2、本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申请额度,担保期限为发生之日起1年。

3、对孙公司泰尔汀、天桥环境的担保须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满足上述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业务顺利开展。

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上述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科学决策体系,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针对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信用保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尚在有效期内的额度为98,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有效额度将为99,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93%。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8,629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