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8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毛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郦振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正式启动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2020年10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文件。2021年3月4日,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共向12个特定对象发行17,0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万元,成功实现再融资。2021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对象现金认购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新增股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4月2日上市。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42号文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及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75,68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15,36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2,800,788.79元,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共计25,868,300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6,932,48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0,000,000元后的262,800,788.79元已于2017年9月15日到达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56080102100046545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78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113,996.50元;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567,570.14元;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838,198.31元;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18,122.20元;年产2000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50,964.65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89,653,513.42元,且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6,187,77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和检验检测业务,其他业务包含金属制品、矿山、建材及冶金装备等。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软磁材料、永磁器件、稀土永磁器件和检验检测服务等。
软磁材料产品包括四氧化三锰、铁硅粉、铁硅铝粉等。其中,电池级四氧化三锰主要用于制造锂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电子级四氧化三锰广泛应用于汽车、光伏、电子、家电、5G通讯、电力、充电桩等行业,也可用于光学玻璃、热敏电阻等功能材料;铁硅粉、铁硅铝粉等铁基软磁粉末可用于生产软磁金属磁粉心,广泛用于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5G新基建、轨道交通等领域。永磁器件包括永磁铁氧体器件,通过陶瓷工艺法制造而成的复合氧化物,广泛应用于汽车相关电机制造、家用家电与电工工具类电机制造等多个领域;稀土永磁器件产品是以铁、钕、硼以及少量的添加剂镝、铽等为原料烧结制成的稀土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机器人、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风电、家电、电子、电力机械等领域。
检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金属制品、钢结构、工程原材料及构配件、无损、防腐涂装、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人防工程、校准领域等检测,业务范围涵盖了铁路、公路、桥梁、港口、建筑、冶金、煤炭、矿山、机械、有色、石油、水利、电力、化工、航空航天、军工、海上设施、通讯、进出口等多个行业和领域覆盖,已获授国家授权检测业务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以及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标准3000余项,实现了黑色与有色、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破坏性检测与无损检测、室内检测与现场检测相结合,达到了材料性能检测、整体结构检测、失效原因分析和事故仲裁鉴定的综合统一。
2.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事业部模式,按产品将业务活动组合起来,成立专业化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集中管控,专业经营”的原则,处理公司与事业部之间的关系,各事业部均为利润中心,独立核算,能灵活自主地适应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专业化生产,达到规模经济状态,充分发挥人力物力优势,既有高度的稳定性,又有良好的适应性。公司经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由于公司产品多是非标定制产品,公司实施以销定产的订单化生产为主的业务模式。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212.50万元,同比增长21.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94.36万元,同比增长26.04%。主要业绩变动原因为:
(1)磁性材料业务板块深耕高性能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坚持贯彻大客户战略,其中稀土永磁产品业务增幅明显,板块业绩稳步增长。
(2)检测业务板块设有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内最权威的金属制品检测机构,公司持续扩充检测项目、构建网上销售平台、设立区域分公司。更好的把握市场方向,服务客户,提升了服务效率,增加了盈利水平,同时通过建立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并联的全流程线上管理系统大力提升效率,增加市场美誉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3)公司2020年度成功入选国资改革“科改示范行动”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提升经营效率,在全面深化完改革的同时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磁性材料是一类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如电子、信息、电动工具、汽车、家电等行业对磁性材料有着不可替代的需求。同时当前国家提倡节能环保、绿色发展,作为清洁能源的一种,磁性材料更是在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城市、智慧地球等新兴领域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根据资料显示,2019年全球磁性材料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421.9亿美元,截至2020年全球磁性材料行业市场规模达到488.6亿美元,预测在2021年全球磁性材料行业市场规模将达557.2亿美元,同时中国的磁性材料产业需求端也会不断增加。
检验检测服务行业目前全球检测市场规模2500亿欧元左右,随着近年国内经济的发展、政策的开放及产业发展的推动,使得中国也逐渐进入质检行业的“世界大国”,质量检验检测行业市场规模不断上升。据某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质量检验检测行业市场规模已达3225亿元,预计未来3-5年检验检测行业市场规模仍将以10%的增速上升。我国检测行业起步较晚,且事业单位多,隶属关系复杂,行业呈现“小、散、弱”格局,头部上市企业市场份额也仅占0.3%-1%左右,同时,检测行业地域化特征较为明显,绝大多是企业只集中于某检测子版块,在跨地域、跨领域经营上与国际巨头SGS等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行业地位
截至2020年底,公司磁性材料产业拥有5万吨四氧化三锰、1.5万吨永磁器件和1500吨稀土永磁器件生产能力。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高纯四氧化三锰生产企业,国内位居前列的永磁器件生产企业,国内具有一定行业知名度和较高客户认可度的稀土永磁器件生产企业,国内权威的大基建领域内检验检测机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钢天源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始终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一年来,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奋勇拼搏、同舟共济”的企业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强力抓好工作落实,有效落实了去年工作报告提出的“十个重点”,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推动了建设世界一流新材料企业在各种风险挑战中不断前行!
2020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发展活力持续迸发。2020年公司入选“科改示范行动”企业,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体制、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动能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五个方面制定了18项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13项,公司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二是坚持科技创新,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软磁产业方面,省科技重大专项《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锰酸锂用前躯体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关键核心技术成果转化的DM系列电池级四氧化三锰;永磁方面,研发了BLDC高性能电机用高场强多极磁环、汽车启动电机用磁瓦等6项新产品,钕铁硼的晶界扩散技术使得重稀土金属含量进一步降低,材料成本大幅下降,高丰度Ce在钕铁硼磁体中应用技术实现产业化;检测业务围绕超声法残余应力检测、钢管混凝土密实度无损检测方法研究、大规格预应力螺纹钢筋松弛检测技术等开发,拓展了检测业务新领域;
三是坚持资本运作,发展持续向好。成功收购金宁三环33.40%股权,并拟通过增资实施控股,新增软磁材料产品。签订正达交通检测100%股权收购协议,新增公路检验检测资质。对贵州金瑞增资2650万元,高纯硫酸锰生产工艺突破技术瓶颈。对铜陵纳源增资,支持其提升磷酸铁产能。同时,公司2020年启动非公开发行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拟发行1.709亿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业项目建设;
四是坚持需求导向,竞争优势持续增强。磁性材料板块,软磁用四氧化三锰紧抓新基建市场机遇,成功开发4家优质大客户,电池级四氧化三锰进入客户供应链,并在国际一线电池客户进行认证。永磁铁氧体产品成功开发11家白家电及电动工具类客户,重点开发国际汽车电机客户,完成5家电机客户审厂工作,成功进入有关客户供应体系。钕铁硼产品坚持大客户战略,重要客户稳定供货。检测服务板块,积极推进分子公司布局建设,成立了云南分公司、四川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中钢生态,完成了广东分公司、安徽分公司的实验室评审,非高铁检测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大力开展扩项工作,实现了桥梁、隧道、桩基、校准、防火、声学等资质授权,扩项后共82个大类、1397个产品、8737个参数。桥隧专项资质已经通过河南省交通质量监督站初评,并于11月进行了现场审核;
五是坚持管理提升,精细管理持续完善。公司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各类制度,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全年完成制、修订《制度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行政办公制度》等88项。加强人才管理,筑牢创新发展根基。公司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安排职能部门与所属企业27名干部员工互相兼职、5名年轻干部在参股企业、政府部门挂职。注重人才引进,全年引进113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74人。以契约化方式聘任1名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为所属企业总经理,填补知识产权服务与运营能力空白。推进信息化智能化项目,提升运营管理效率。LIMS质检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业务流程、财务、样品、人员、设备、客户、采集设备管理及电子记录、各类数据统计,实现检测业务全流程的线上管理,建立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强关联并与ERP系统对接;
六是坚决守住安全环保廉政“三条底线”,通过专项风险排查、安全生产制度专项考核、重新组织危险源辨识等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加强公司内部环保检查,全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有力促进巡察单位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七是坚持规划先行,目标定位持续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坚定建设成为一家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强、核心竞争力强、国际影响力强的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打造“世界一流新材料企业”的企业愿景不动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4%;实现归母净利润1.72亿元,同比上升26.04%;实现扣非净利润1.47亿元,同比增长25.50%。公司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8.17亿元,较年初增长32.5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6.04亿元,较年初增长11.96%,资产继续保值增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之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情况说明详见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2、(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的内容。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2,943,576.96元。公司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0,690,011.44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875,719.9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4月3日总股本746,187,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74,618,777.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30,256,942.3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及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2020年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根据大华提供的相关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据大华表示,截至2019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66.73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邹吉丰,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军,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67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8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委托加工、提供劳务或接受提供的劳务、后勤服务等交易,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880.96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钢集团”,因此表格数据中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包括除单独披露外的所有与中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发生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公司向关联方中钢集团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667.22万元,与预计金额相差60.28%,接受关联方中钢集团提供的劳务实际发生额625.30万元,较预计金额相差30.37%。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中钢集团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需要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主要是因为年初预计基于业务需要判断,受市场客观因素变化导致差异。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小股东的利益,但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关联交易预计过程中审慎判断,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二、关联人中钢集团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思伟,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主营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钢集团2020年末总资产为648.30亿元,净资产为28.43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2.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关联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中钢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 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的变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钢集团在冶金原料及装备制造等行业具有重要地位,为了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原辅材料及产品采购、产品销售等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为了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且预计金额占其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文军、毛海波、张野、王云琪、张功多、虞夏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是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20%的说明,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导致较大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基于业务需要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且因市场客观因素变化造成的客户需求低于预期,上述差异未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也将督促公司努力提高对相关产品市场需求预测的准确度,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使其预计金额相对较为准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业务将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质押业务时,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拟调整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2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可达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15,363股,发行价格1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2,800,788.79元,发行费用共计25,868,300.00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6,932,488.79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78号)。
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
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7852.90万元,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03.14万元。
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主要是由于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此外,受到2020年上半年疫情和当地天气管控的影响。
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调整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二)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
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3296.30万元,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18.85万元。
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主要是由于前置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此外,由于近年来金属磁粉芯技术发展较快,更为先进的工艺技术已经出现。经过对项目的技术论证,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技术升级或其他方式来实施该项目。
公司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调整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本次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基于审慎的原则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2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0,949,796.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计划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公司财务部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二)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四)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银行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五)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