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0版)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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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所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及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审计工作质量、执业能力及诚信状况表示满意。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所的专业能力、服务经验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对天健所相关情况的了解,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所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本次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账面价值不超过3亿元的房地产,以账面价值不超过2亿元的机器设备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以账面价值不超过2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帮助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取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的授信、借款和担保合同,授权期限从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宏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报告全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15)。
(六)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16)。
(八)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20)。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关于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21)。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定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关于拟定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17)。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19)。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永茂泰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永茂泰临时公告2021-018)。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徐宏、孙福荣、朱永、徐文磊、徐娅芝回避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报告全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定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筹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并择时公告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上述第(二)、(三)、(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新租赁准则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