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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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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202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二〇二〇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16)主要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修正前减少150,717.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修正前减少110,860.8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较修正前减少1.27元/股;资产总额较修正前减少102,472.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修正前减少110,860.8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修正前减少2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减少1.21元/股。

上述变动主要原因是:(1)本公司子公司康弘生物于2018年5月启动关于“一项多中心、双盲、随机、剂量范围试验,评估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全球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以下简称KH916项目)。该产品于2013年11月获得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新药证书与药品注册批件,适应症为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2014年开始正式生产销售,截止2020年末中国已累计注射超过150万次,其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到充分验证,该项全球III期临床试验到2021年2月27日披露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时未见异常,相关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新药开发支出资本化标准,因此作了资本化处理。

2021年4月9日KH916项目试验科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中期评议,科学指导委员会认为KH916项目试验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建议公司停止KH916项目试验。

本公司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尊重科学指导委员会的专业评估及建议,停止全球KH916项目试验,因此KH916研发项目预计未来已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其截至2020年末累计资本化支出139,692.30万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及营业利润139,692.30万元,减少所得税费用38,202.66万元,减少净利润101,489.64万元。

(2)本公司与房健民、Welch Institute Inc始于2018年3月的专利技术转让及使用费诉讼案件,2021年2月27日披露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时该诉讼案件尚无明确进展,因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基于谨慎的考虑,对该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截至2020年末累计确认15,787.46万元。

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与原告签署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本公司需一次性支付原告转让款含税金额人民币26,812.47万元。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相应增加2020年末的负债11,025.00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及营业利润11,025.00万元,减少所得税费用1,653.75万元,减少净利润9,371.25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的数据,是经公司审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的结果,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0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98号文”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62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24.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6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3,00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93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5002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均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4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产业化项目”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依法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115851728179)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931号文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晶科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48”。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4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00,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0,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晶科科技本次公开发行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1年4月23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晶科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晶科转债本次发行300,000.00万元(3,000,000手)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4月23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晶科转债发行总额为300,0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晶科转债为1,120,411,000.00元(1,120,41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35%。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晶科转债为1,879,589,000.00元(1,879,58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65%,网上中签率为0.02540444%。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7,398,664,101手,即7,398,664,101,000.00元,配号总数为7,398,664,10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7,398,664,1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4月26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1年4月27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晶科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晶科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4月21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号楼晶科大厦

电话:021-51833288

联系人:郑姚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电话:010-8645177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证券代码:601778 公告编号:2021-03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王文南先生持有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0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均为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王文南先生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4月23日,王文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4-26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3:3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供给公司,公司将会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利润分配、发展规划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3:3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胡建荣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俊珂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将会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供给公司,公司将会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3:30-14: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俊珂、廖保宇

电话:0571-81103508

传真:0571-81103508

邮箱:ir@lingka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9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0-08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立案调查期间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编号:2021-007、2021-016、2021-031)。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或其他处理情形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履行信批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以自有资金1,969.88万元人民币竞买取得宁波市北仑大碶沿山河南路东BLZB13-06-34b-1地块26,265.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业变频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宁波北仑大碶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并最终以人民币1,969.88万元竞得。德业变频后续将依照规定与有关政府部门签署《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交易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德业变频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参与土地竞拍,并授权德业变频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内签署相关意向性合同,参与竞拍,并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照等。本次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块编号:北仑大碶沿山河南路东BLZB13-06-34b-1地块

3、坐落位置:大碶大浦河南路北、沿山河南路东

4、出让面积:26,265.00平方米(约39.4亩)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价款:人民币1,969.88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项目储备用地,为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了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月 26日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定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定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境外控股子公司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通过其全资子公司Roc Oil Holdings (Cayman Islands) Company(以下简称“洛克开曼”)与美国上市公司EOG Resources, Inc.之全资子公司EOGI China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EOGI”、“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EOGI持有的EOG Resources China Limited(以下简称“EOG中国”、“标的公司”)100%股权,基准购买价格为1.4亿美元。

近日,洛克开曼与EOGI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协议主要条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