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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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

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副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调整的议案》、《关于选举肖亚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国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董事长任期已经届满,须重新进行选举。现选举王志清先生为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王志清、董事王强和董事毛永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成员,其中董事王志清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同时,公司战略投资委员会组成人数调整为3-5人,并对《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2、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独立董事李清廉、独立董事武惠忠和董事吕维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李清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财务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赵利新、独立董事李清廉和董事徐海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赵利新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现选举公司监事肖亚宁先生为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四.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副主席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现选举公司监事张国印先生为我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副主席。

个人简历:

王志清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漳村煤矿副矿长,公司漳村煤矿矿长,常村煤矿矿长,公司总经理,潞安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晋煤集团党委常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潞安化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肖亚宁先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漳村矿综采二队副队长、队长、准备安装队书记、企管科副科长、科长、总工程师,公司漳村矿副矿长、漳村矿矿长,王庄矿矿长,潞安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潞安化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国印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审计师。曾任潞安集团审计处综合审计科副科长、科长,潞安新疆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潞安集团审计中心副主任、主任、副总审计师、审计监督中心主任;现任潞安化工集团审计风控部部长。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志红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晋峰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任智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10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与上一年度一致。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3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6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工程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 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 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传真:0355-5924899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