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1,34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
公司紧密围绕“民爆一体化、精细化工、智能制造、金奥博智慧云”四大业务板块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塑造了“以创新为金、集众家奥妙、扬博大科技”的企业文化。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民用爆破行业客户提供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并为销售和使用民爆器材的客户提供工业炸药、雷管、导爆管等产品和爆破服务。公司是国内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于一体的民爆智能装备龙头企业。同时,为优化整合科研和生产资源,实现向民爆产业链的生产和实际运用领域的有效延伸,公司先后收购江苏天明和山东圣世达2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拥有年生产许可能力为乳化炸药(胶状)22000吨、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混装)5000吨、水胶炸药8000吨、导爆管雷管2000万发、工业电雷管1950万发、电子雷管250万发和塑料导爆管2000万米,形成了向“应用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发展的产业形态格局。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由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和各类专业人才组成的核心团队。公司被评定为“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和“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公司研究开发的高端智能成套装备通过了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和科技司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验收,在国内建设了将近160多条生产线,同时在东南亚、中亚、欧洲和非洲等海外地区建设了20多条生产线。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连续化工业炸药生产线、移动式和固定式工业炸药生产地面站、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露天混装车、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地下装药车及井下装药器、基质运输车、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机器人智能包装生产线、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工业雷管全自动装配生产线、工业互联网智慧民爆信息管理软件、专用乳化剂、一体化复合油相、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系列民爆器材等。
1、工业炸药生产智能装备和工艺技术
(1)包装型工业炸药制药装药系统
主要包括JWL-Ⅲ型乳化炸药高温敏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和JK型乳化炸药工艺及设备。以上两项研发项目均荣获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
公司的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采用先进的智能视频捕捉定位技术,可自动捕捉药卷位置,并将药卷精准定位。机器人在拾取和放置药卷过程中自动检测,确保了拾取码垛的高效率、准确性和稳定性。国内外将近120家生产企业在炸药包装环节引进了公司的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配备了300多台智能包装机器人,不仅提升了作业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还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千余名。
(3)履带式机器人装卸系统
公司的“JWL-LZ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总体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该系统将机器人和成品输送皮带安装在履带式移动机构上,通过位置自动检测装置,可适用于不同尺寸的货厢;采用的机械式抓手能可靠抓取不同规格、不同形状的炸药箱(袋);采用智能检测形成码垛位置坐标并实施码垛。
(4)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
公司研发的“JWL-RW系列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在旋转转盘上将金属丝(铝丝)送丝、制卡、打卡和膜切断一并完成,提高了打卡机的可靠性,大幅降低了炸药生产的制造成本,提高了安全性;采用智能膜封胶视觉检测系统,实现了自动识别封胶质量,具有创新性。
(5)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地面站
采用敞开搅拌式静态乳化系统,能与多种规格的现场混装车相匹配,并能生产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测试系列8的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基质,具有本质安全性高、节能环保、先进便捷、模块化、智能化、精准计量、性能优越等特点。
(6)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露天混装车、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地下混装车、基质运输车及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
公司的地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解决了国内地下中小直径中深孔现场混装炸药装填的难题,显著地减少了作业人员和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装药效率与本质安全水平。露天混装车及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降低了建设及运营成本。
“JWL-BCZH型现场混装多功能(重铵油)炸药车及设备系统”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该设备系统可实现在一个炮孔里进行多品种装药,能有效调节炮孔装药线密度,提升爆破效果,大幅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具有安全可靠、计量精度高、装药效率高、操作简便等特点,配置有JWL-RMA数据采集、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混装车信息上传管理要求。该设备系统采用自主研发的“复合式料仓”、“料仓水滴型结构”、“双卷管系统”、“遥控装置”等技术,可实现泵送型重铵炸药、螺旋输送型重铵油炸药、乳化炸药、铵油炸药多品种的快速切换和机械化自动化装填。配置的遥控器可实现装药参数设置、炮孔选择、装药启停等操作,具有较高的智能化水平。
(7)电子雷管自动化装配工艺技术及装备
公司的电子雷管自动化装配工艺技术及装备,实现了专用载具10发脚线与电子点火模块(10发)自动分板、脚线自动整理、自动压接、自动激光焊接、自动检测,与基础雷管(10发)自动卡口装配、自动“三码”绑定、自动脱模收集,大大提高了电子雷管的连续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
(8)电缸活塞式容积泵
“JWL-DHS系列电缸活塞式容积泵”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作为III类民爆专用生产设备,替代包装型和混装型乳化炸药生产线上的同类型输送0类民爆专用生产设备,具有本质安全水平高、计量精度高、结构简单易维护、使用成本低等特点。它既可以作为基质泵泵送计量包装型和混装型乳化基质,又可以作为乳胶泵配套回转式打卡装药系统和其它类型塑膜装药机泵送计量乳胶基质或物理敏化、化学敏化、复合敏化的乳化炸药。
2、软件产品及服务
公司将各地生产现场与公司总部的远程服务中心相连接,构建成“一站式智慧民爆信息系统”平台,将客户、公司工程师、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将设计、生产、技术服务和客户需求无缝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智慧生产服务体系和协同创新的智能环境,实现了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互联网+服务。
3、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
公司综合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乳化剂和复合油相生产工艺技术,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生产工业炸药提供所需的多种规格和品种的一体化复合油相、复合乳化剂、新型高分子乳化剂和复合蜡。
4、民爆产品及工程爆破一体化服务
公司生产的民爆产品主要有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数码电子雷管和塑料导爆管系列30多个规格的民爆产品,可满足矿山开采、隧道开挖、城市拆除爆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绝大多数爆破作业环境的需要,公司已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等一条龙的经营运作模式。
5、节能环保成套装备及工艺技术
公司主要为民爆企业、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一站式清洁能源智能化、模块化、精准化解决方案,包括咨询、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行。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行业特点及总体供求趋势
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石油、交通、铁道、水利、机械加工、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重要领域,被誉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低迷,下半年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在国内大的经济背景带动下,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好转,行业经济运行有序恢复。2020年,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448.18万吨和448.0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64%和1.53%;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9.44亿元,同比增长12.20%;民爆行业爆破服务收入累计实现253.01亿元,同比增长11.01%。
2、产业政策和发展目标
近年来,民爆行业相继推出一系列产业政策和指导意见,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鼓励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通过“机器人换人、自动化减人”,促使民爆行业生产方式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公司研制的多项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在行业推广应用,包括公司的“JWL-LZ 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等核心技术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技术逐步得到推广应用,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8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安全发展为主题,引导企业重组整合,做优做强,鼓励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降低用户及社会总成本,实现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2020年底前,将危险等级为1.1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9人(含)以下;2022年底前,将工业雷管生产线装配工房内直接接触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生产线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鼓励开展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技术、地下小型现场混装生产技术、工业炸药生产线在线检测技术研发;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在工业炸药制药、装药、包装、装卸等危险岗位实现少(无)人化操作。到2022年,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建成一批示范企业,培育3至5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8至10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
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18〕94号),文件中提出:鼓励民爆企业由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向民爆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方向发展;鼓励开展应用安全可靠、低耗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鼓励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业炸药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推广应用数码电子雷管;鼓励建立数码电子雷管的电子引火元件(含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集中生产远程配送模式;研究开发火工药剂、产品的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推动工业雷管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鼓励生产向少人无人化方向发展。
第一阶段目标(到2020年底),工业炸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现场混装炸药所占比例达到30%;工业炸药新建或实施技术改造的生产线,所有危险等级为1.1级的危险工房现场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应大于5人;未实施改造的生产线,单个1.1级危险工房现场操作人员人数不应大于6人。火工药剂生产中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制造工序实现人机隔离;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产品实现在线自动检测、自动收集装盒、生产单元关键技术参数的信息化管理;新建工业化批量生产的雷管装配(卡腰、卡口、编码、检测)工序实现人机隔离,自动化生产。
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工业炸药生产线主要工序之间实现联动控制,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鼓励研究、建设危险工房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大于3人的生产线;现场混装炸药所占比例大幅度提高,“一体化”服务模式成为民爆行业的主要运行模式;工业炸药新品种、新设备研究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工业雷管主要技术性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逐步全面升级换代为数码电子雷管,所有工业雷管全面满足全生命周期公共安全管控标准要求;工业雷管生产实现智能化,主要危险工序实现无人化。
2020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工信厅安全〔2020〕43号)文件要求,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向无人化、少人化方向发展。到2022年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民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下称“《行动计划》”),明确了行动目标,到2023年底,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增强。一批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成运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体系基本形成,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明显提升;确定了重点任务及方向,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新型能力;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的融合应用;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坚持分业施策,围绕化工、钢铁、有色、石油、石化、矿山、建材、民爆、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制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业实施指南。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安全生产模型库、工具集和工业APP,培育一批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团队。民爆行业是《行动计划》明确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之一。通过深入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生产、仓储、物流、环境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管理 模式升级,实现对关键生产设备全生命周期、生产工艺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3、行业监管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公安管理部门对我国民爆行业从生产到销售、储运以及使用等环节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许可管理。工信部安全生产司负责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全力组织复工复产,积极有序地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管理团队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紧密围绕“民爆一体化、精细化工、智能制造、金奥博智慧云”四大业务板块,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拓展,加快研发进度和成果转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9项。公司顺利通过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复审工作,申报的“民用爆炸物品智能化成套装备核心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被列为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一批“高端装备制造”扶持计划项目,公司申报的“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综合智慧信息服务’平台试点示范项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高性能乳化剂及复合油相材料车间”被马鞍山市经信局认定为“2020年马鞍山市数字化车间”,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奥银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四川金奥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民爆企业建设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赋能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发展环保节能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收购,扩大了公司民爆器材生产产能和业务领域,产品范围扩大到包括乳化炸药、水胶炸药、粉状炸药、导爆管雷管、工业电雷管、数码电子雷管、塑料导爆管等全系列产品,实现了产业链的有效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63,304.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8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8,790.64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33.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6,041.99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13%。
(一)扩展业务板块,进行产业链延伸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公司成功收购山东圣世达99.8131%股权,于2020年4月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山东圣世达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拥有年生产许可能力为乳化炸药(胶状)10000吨、水胶炸药8000吨、导爆管雷管2000万发、工业电雷管1950万发、电子雷管250万发和塑料导爆管2000万米。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21年3月6日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与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京煤集团以其持有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炸药、雷管等民爆器材产能,新增产能乳化炸药38,000.00吨、铵油炸药(含混装车)18,000.00吨、膨化硝铵炸药12,000.00吨、工业导爆索1,000.00万米、工业电雷管500.00万发、电子雷管1,000.00万发、导爆管雷管1,500.00万发,将显著提升公司民爆器材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时,公司的民爆器材销售区域将在原有的山东省、江苏省等主要省份基础上扩张至河北省及附近区域,有利于上市公司建立区域优势,是公司为实现成为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之重大举措。
(二)坚持研发创新,加快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民用爆炸物品智能化成套装备核心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被列为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一批“高端装备制造”扶持计划项目,该项目借助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装备技术与全生命周期平台的核心算法等各项智能化核心技术,通过研发设计标准化、结构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模块,打造高水平一体协同智能制造新模式。同时通过搭建民用爆炸物品全生命周期云服务平台连接行业内各类企业,完善产业链的技术协同、数据交互,更好的发挥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引领作用。
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高性能乳化剂及复合油相材料车间”被马鞍山市经信局认定为“2020年马鞍山市数字化车间”,该数字化车间通过实时监控系统与过程控制系统(PCS)和DCS相结合,实现了从原材料到产品出厂全流程管控,完成了生产过程的实时调度。
2020年6月,公司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JWL-DHS系列电缸活塞式容积泵”和“JWL-BCZH型现场混装多功能(重铵油)炸药车及设备系统”两项科研项目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分别被认定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充分体现了行业技术专家对公司的自主研发及持续创新能力的认可,对公司推广科技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0年6月,公司和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在韶关联合组织召开了“JWL-BP型粉状炸药大袋装药包装机”安全评估会议,经专家现场考核,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安全评估。该设备可用于粉状炸药(含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的大袋装药包装,实现了无固定操作人员作业,能实现自动取袋、开袋、套袋、物料充填、自动撑袋、袋口夹持、自动折边、缝袋和输送等功能,有效地提高了包装效率。
2020年8月,由控股子公司金源恒业采用自主研发的“JYHY型工业雷管自动化装配工艺技术及装备”技术为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年产2000万发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的初步设计评审会。
(三)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金源恒业再次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奥银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以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公司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两项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涵盖工业炸药自动化生产线及工艺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公司和美格包装先后通过了由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审核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年度监督审核。安徽金奥博及山东圣世达先后通过了由北京兴球环国认证有限公司审核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监督审核。
(四)积极推进民爆行业两化融合建设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精神。为实现“智能安全民爆、安全可控民爆”继续开展创新研究和应用推广工作。公司申报的“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综合智慧信息服务’平台试点示范项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引入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利用视觉识别、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初步实现“四超”监控、关键岗位行为特征识别、远程诊断及故障排除、在线培训等功能,有效提升民爆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监管水平,降低生产、流通及爆破服务的运行成本,为行业建立安全指数、诚信指数和经济运行参数提供有效支撑。该项目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这是对公司在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领域建设的认可和鼓励,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民爆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赋能我国民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科技创业为引领的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产业链延伸双轮驱动的战略,顺应国家行业整合政策,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优化投资者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五)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助力公司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拟向包括明刚、明景谷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股票数量不超过81,403,200股(含81,403,2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58.4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与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完善公司民爆产业生态链,夯实公司业务基础,推动公司业务体系升级,巩固公司市场优势地位,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月新设成立金奥博新能源,直接持股80%,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2、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人民币16,968.2270万元购买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2020年3月山东圣世达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山东圣世达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于2020年04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公司于2020年12月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奥博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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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银行账户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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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加有效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同时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600万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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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64.57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为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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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23,127.72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503,823.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582,124.04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1,3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134,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化工”)、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燃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铭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58.00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707.55万元。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和汪旭光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1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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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预计2021年向雅化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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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简称为“湖北凯龙”。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曾担任湖北凯龙独立董事并于2020年1月13日任期届满离任,湖北凯龙于2021年1月13日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19.10%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5,733.1146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31,423.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864.13万元、营业收入92,001.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95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枣庄化工40.05%的股权,枣庄化工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枣庄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孙伯文
注册资本:849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售(以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076.12万元、净资产480.70万元、营业收入230.40万元、净利润-50.47万元。
3、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楚雄燃二34%的股权,楚雄燃二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担任楚雄燃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谢昆华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复合油相材料及span系列乳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908.17万元、净资产-270.50万元、营业收入780.91万元、净利润-84.37万元。
4、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2021年2月与云铭科技签署《增资协议》,于2021年4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持有其24.0211%股权,云铭科技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云铭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重庆市万盛区科创大厦108室
法定代表人:罗军
注册资本:2,273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大数据和专业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智能硬件设备(传感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材料研发、应用及销售;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526.02万元、净资产472.04万元、营业收入222.88万元、净利润-433.83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的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变更经营范围等内容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对于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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