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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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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56 公司简称:养元饮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8,679.55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59.2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6.24%。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饮料、罐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核桃仁、机械设备的进出口;核桃仁预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自其前身1997年9月24日设立起,一直致力于主要以核桃仁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同时标注“养元”商标、“六个核桃”商标的植物蛋白饮料核桃乳,具体品种主要有养元精品型六个核桃核桃乳、养元智汇养生六个核桃核桃乳和养元精研型六个核桃核桃乳等。除核桃乳外,公司产品结构中还包括植物蛋白饮料核桃发酵乳、核桃咖啡乳、核桃大豆乳和核桃杏仁露等。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核桃事业部和供应部负责公司主要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的采购事宜,其具体职责包括:供应商的评估管理及供应链的优化;完成公司年度采购目标,及时、有力地在计划内保障供应;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控制好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的采购以保证食品安全为导向,制订了供应商的选择、考核、管理及淘汰制度。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外包选择标准》,据之对供应商、外包方进行选定,符合公司标准的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手册》,据之对供应商的企业资质、生产能力、供货质量、服务态度、交货及时率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劣等级。公司还采取第二方的现场审核方式,供应部每年组织生产部、技术部、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审核、资质审查等方式对供应商能力综合评定,实施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

在采购流程方面,总经办调度中心按照公司销售目标,将月度生产计划下达到生产部、技术部,生产部将周生产计划下达至核桃事业部和供应部,核桃事业部和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安全库存、进货周期确定需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落实进货入库,公司的原材料、辅料,以及包装材料在入库前须经技术部组织检验,未通过检验不得入库。

2、生产模式

(1)自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拥有植物蛋白饮料生产线30条,合计产能约144万吨/年,可生产目前公司产品组合中的主要产品。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具体模式为:公司各区域销售办事处将市场需求信息汇总至总经办调度中心,总经办调度中心根据市场产品品种需求量制定月生产计划总量,并及时通知生产部、技术部,生产部根据月计划总量编制周计划,并将编制的计划提前发放至核桃事业部、供应部、安环部、储运部等部门,以供各部门提前做好计划和部门间协调工作安排。生产计划最终发放至各工段长及材料员处,并传达给各班组长组织落实生产任务。

(2)委托加工

自2010年9月起,为了解决公司市场范围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快速实现全国多地生产布局的内在需要,公司一方面逐步在全国范围内选址自建生产基地,另一方面委托外单位加工产品。报告期内委托加工商有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四川华冠食品有限公司、滁州华冠饮料有限公司,公司委托加工产品主要为核桃乳、核桃大豆乳、核桃花生露、核桃杏仁露等植物蛋白饮料,主要供应河南南部、湖南、湖北、四川、重庆及其周边市场。

公司委托加工的模式是去料加工,即公司提供全部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由委托加工厂加工成产成品,产成品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公司与河南华冠、四川华冠、滁州华冠分别签署年度《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方在各环节的安全质量控制方面执行与公司相同的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厂的整个链条,以确保委托加工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有经销和直销。其中,经销模式是主流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零售终端商,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公司经销模式的运行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销售,即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面向经销商销售,再由经销商向零售终端商销售,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二是服务于产品销售,公司对经销商指导、支持与管理,公司的指导、支持与管理覆盖包括经销商、零售终端商的整个销售渠道,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一是对品牌进行持续建设和维护;二是对与经销商合作全程进行动态监管;三是对经销商的经销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四是根据经销商经销公司产品的普遍需要或一年中不同时期的市场特点,制订和实施覆盖全部市场、部分市场和特定网点的具体市场政策,公司通过提供搭赠品、外购促销品或报销费用的方式支持经销商执行,或要求经销商自担费用执行,并对经销商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达标的经销商给予奖励。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1)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依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大类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小类为“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具体类别为植物蛋白饮料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健康消费意识不断提高,随之带来的饮食结构的改变,植物蛋白饮品自带“绿色、天然、健康”的产品属性,契合了消费观念升级方向,消费群体不断扩大。

行业内的主要产品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核桃露(乳)饮料、杏仁露(乳)饮料、花生露(乳)饮料、椰子汁(乳)饮料、豆奶(乳)饮料等品种。上述品类中的代表企业多数属于区域强势企业,整体植物蛋白饮品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随着近年来众多快消品厂家先后进入植物蛋白饮品领域,对消费者的综合影响不断提高,植物蛋白行业的整体市场规模和消费规模将进入持续发展阶段。而我公司品牌作为核桃乳细分品类的领导品牌,也将迎来良好的市场发展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植物蛋白饮料等47.37万吨,销售48.7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4.27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续)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河北养元、滁州养元、河南养元、鹰潭养元、养元商贸。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15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00-2: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yangyuanzhengquanbu@hbyangyuan.com。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养元饮品2020年年度报告》及《养元饮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00-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之“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yangyuanzhengquanbu@hbyangyuan.com。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00-2: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之“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18-2088006

联系邮箱:yangyuanzhengquanbu@hbyangyu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07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新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黄新宽先生代表监事会作《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8,679.55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59.2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6.2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0年年度报告》、《养元饮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衡水总部年产20万吨营养型植物蛋白饮料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开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3,434.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衡水总部年产20万吨营养型植物蛋白饮料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开发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税前)(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08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8,679.5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59.2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6.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09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对资产的承租方会计处理不再判断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资产需判断是否属于已识别资产,能否控制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权利,对于满足条件的租入资产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委托理财额度: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理财产品。对于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

(六)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投资安全性及流动性可控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78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7.67亿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120.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121.8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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