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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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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3-9、议案11-15、议案1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0、16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提示:议案5表决通过是议案17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7、8、9、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5、1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5月1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9:00-11:0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邮编:518040,传真:0755-83849210,电话:0755-83849249,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秦操

2.联系电话:0755-83849249

3.传真号码:0755-83849210

4.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1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0。

2.投票简称:盛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7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富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目前,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81元,共计募集资金1,161,723,600.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96,630,19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5,093,404.34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333,404.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7,234.81万元。其中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置换金额为5,897.72万元,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42.11万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1,294.98万元,截至2020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置换完毕。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38号)。

4.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短(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品种。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7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研发实力、交付能力,满足客户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需求,强化公司在口岸智慧化领域的服务广度与深度,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为公司持续研发与创新的举措,通过逐步扩充研发队伍、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能力,以持续保障公司技术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助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致力于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公司营销和技术支持水平,增强客户服务黏性,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高送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高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业绩指标符合高送转方案的相关规定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50元、2.25元和1.98元,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176.88万元、21,309.79万元和22,439.41万元,净利润均为正且呈持续增长趋势。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0年的每股收益变为0.89元,高于0.5元。综上,本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一一高比例送转股份》第四条“上市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该报告期的高送转方案”以及第五条第(三)项“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的规定。

2.公司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作为智慧口岸的先行者,提出智慧口岸理念并付诸实践,成功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口岸领域,首创了多项口岸智能查验产品,开创了口岸旅客查验、车辆查验及卫生检疫等领域智能查验的先河,推动了中国口岸信息化的发展。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已逐步成长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基于在智慧口岸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智慧机场等其他应用领域。近年来受口岸建设和技术升级的推动,公司智慧口岸业务增长迅速。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39.41万元。2020年5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6万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万元。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使公司2020年期末净资产增加至188,661.13万元,增幅201.70%,实现了净资产的大幅度增长。本次转增的规模与公司净资产增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06,173.88万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本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所持限售股解限情况

1.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股票均处于限售期内,在本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股票的限售期于2023年5月24日结束,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后三个月及未来四至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3.公司相关股东在本预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240,000股增加至252,480,00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对本预案投赞成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控股股东瞿磊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552.20万元(含理财与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公司与进行现金管理合作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