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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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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秀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巧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公司拟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4元/股。

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1日,公司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2月20日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及发表了意见。

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并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现金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60%股权

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11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了《投资并购框架协议》。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100%股权,2021年完成第一次收购瑞欣装材60%股权(对应1,686万元注册资本),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4月14日,公司已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支付完毕第一次收购交易价款,瑞欣装材已完成第一次收购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重大资产购买项目

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参与竞买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集团”)持有的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66%股权、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66%股权、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66%股权、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贸易”)66%股权。

2021年3月10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书面确认,公司已被确认为东源鹰牌66%股权、石湾鹰牌66%股权、鹰牌科技66%股权、鹰牌贸易66%股权的受让方。

2021年3月16日,公司与鹰牌集团就本次交易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议案。

2021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1】0286号)。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就审核意见函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与完善,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紧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对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季报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开展。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1-3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编制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发展,公司采购的各类固定资产等品类增加,原来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残值率与目前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不能完全匹配,为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公司产品的真实成本,公司拟对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由于公司本年度预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具体数量及金额无法准确预估,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也无法准确估计。但此次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修改,只是在对固定资产小类细化的基础上进行的微调以及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定义,故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真实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