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启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8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3.90万元。

2、2021年1-3月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31.52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投入使用资金35,391.35万元 3、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464.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76,682.55万元(包含购买理财),专户存储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为782.36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及发展能力,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无线充电领域进行积极布局。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阅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无线”)购买刘泽洋、贺长威所持有的深圳市索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通信”)40.99%股权”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索菱通信成为奥海无线的参股子公司。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奥海无线对其参股公司索菱通信增资人民币1,3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索菱通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0万元,奥海无线将持有索菱通信82.00%的股权。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索菱通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对索菱通信的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索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泽洋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RYRU6B

5、注册资本:6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8日

7、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路103号-107号(单号)420-8403

8、经营范围:从事无线充电的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及应用,高铁及地铁LCU逻辑控制系统研发,人脸识别系统研发,数据网络通信技术、信息系统、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设备、机械设备、通信设备、手机、平板电脑、无线数据模块研发、销售、维护;信息系统设计、上门安装;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增资形式:现金出资

(三)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四)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索菱通信系奥海无线的参股子公司(增资完成后索菱通信为奥海无线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等相关规定,索菱通信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根据索菱通信的发展情况对其商业价值判断,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贺长威

乙方:刘泽洋

丙方: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1、索菱通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390万元。奥海无线用现金人民币1,39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为人民币1,390万元。

2、增资后索菱通信的股权结构为:

3、股东认缴注册资金全部为索菱通信资产,仅用于索菱通信正常运营的各项日常支出,禁止挪作他用。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奥海无线对索菱通信增资,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无线充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无线充团队优秀人才的引进及培养,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更好的推进无线充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化。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2021年4月参股以及本次增资外,上市公司未与索菱通信发生交易。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市索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涉及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深圳市索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正、公平且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且有利于推动公司在无线充领域的发展。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4,2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0,800,000股增加至235,040,0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属于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资产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金融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金融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金融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及综合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本次参与金融资产池业务的公司

本次参与金融资产业务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

4、资产池配套额度

江西奥海拟开展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金融资产池业务。

二、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金融资产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向银行调整资产池额度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该项业务,江西奥海可以进一步实现资产集中管理,提升资产的流动性,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江西奥海本次开展金融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4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1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1年4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1年5月6日披露的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新泉转债”转股代码(191509)将停止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新泉转债”转股代码(191509)恢复交易,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年4月29日(含2021年4月29日)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1、联系部门:投资管理部

2、咨询电话:0519-85122303

3、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anuscn.com)上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摘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具体经营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anuscn.com)上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488,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62,216,215股变更为758,728,21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62,216,215元减少为758,728,21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9 楼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6月11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黄振华、杨天天

4、联系电话:028-85003688

5、联系传真:028-85003588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