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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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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石化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旺盛影响丙烯产品价格同步上涨,利润增加。公司预计2021年1~6月份业绩预计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1-030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忾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1)。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2)。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3)。

五、关于制订《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订《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1-034)。

议案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一16经公司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7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25号公司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尧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1-031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一一美元。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根据银行要求),公司财务部协助办理具体事宜,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材料丙烷为境外采购,结算以美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贬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操作,因此公司在签署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审慎判断时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但是汇率的波动具有不可控性,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在操作时存在以下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2、 在签署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支出,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支出的预测量。

六 、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丙烷为境外采购,结算以美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的贬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需求。同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丙烷为境外采购,结算以美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的贬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含子公司)适时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同时,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1-032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号)核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81,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06,018,058.9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60,180.59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98,957,87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303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058.4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50,058.45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前期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1-033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内容:在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将于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影响公司本期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1-035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示》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1)。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2)。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临2021-033)。

议案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00 公司简称:渤海化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 ”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 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7:00前,投资者可以通过后附的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14:00-15:00以线上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 ”栏目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总经理: 邱菊生先生

总会计师: 王 勇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 冷 雪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15:00,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 ”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7:00前,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邓涛

电 话:027-87679282

邮 箱:cjcm@600757.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之“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互动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09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84,524,93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综艺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8,124,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本次质押前,综艺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000,000股。本次质押后,综艺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9.38%,占公司总股本的12.99%;昝圣达先生本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的情况。本次质押后,综艺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4,00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的77.6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9%。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4、股东股份被质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